巫山县神女溪月亮石至七女塘段(略)
答疑补遗书
编号:(TC(略)D(略))-答疑补遗1
各潜在投标人:(略)n>
一、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 rel="nofollow" style="color:red;" title="标书制作">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前对招标事宜提出了需要澄清的问题,现答疑如下:
1、问:目前招标文件还未发布(略)量清单,待发(略)量清单存在问题,同时提问截止时间已过,这种情况怎么办?
答:投标人可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4款规定,通过重庆市(略)提出。
2、问:船舶辅助施工只是施工过程的程序,只要开证明都能搭建,为(略)只是地灾业绩没有船(略)没有这方面的施工能力,建议取消船舶辅助施工必要条件,只保留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业绩。
答(略)区位于巫山县巫峡建平乡神女溪左岸,施工受库水位涨落影(略)区无公路可达,交通条件主要(略)区(略)位于崖脚沿线,紧临神女溪,地形陡峭,无供施工(略)使用,且施工区域为景区,对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要求较高,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及航道运营安全,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需配备驳船、材料运输船、交通运输船及应急救援船等作为辅助施工及安全保障的施工工具。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业绩要求根据上述项目特征及需求编制,符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相关规定,且有利于更多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中业绩要求不作调(略),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招标项目“巫山县神女溪月亮石至七女塘段(略)”补遗如下:
1、本招标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略).(略)(略)(人民币),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略).(略)(略)(人民币)。
2、本(略)量清(略)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本答疑补遗书的附件。
三、本答疑补遗是对原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内容为准,其余仍按原规定执行。原招标文件中涉及本次答疑补遗内容的部(略),均按本次答疑补遗作相应更改。
招标人:(略)
招标代(略)
监督机构: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略)
(略)年3月(略)日
[(略)].CQCF 巫山县神女溪月亮石至七女塘段(略)量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