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及家属、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了全面(略)二十年的发展历程,(略)办学成就和特色、广大校友的风采和业绩,激发师生员工的爱(略)研究决定启动校史馆筹建工作,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及家属、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特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二、征集内容
1(略)各(略)领导、学者的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包括其撰写或编著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日记、教案、手稿、信函以及个人照片和使用过的具有纪念意义的实物等;
2.中央、省部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嘉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的照片、录音、录像、题词、记录、文章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3.(如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录取通知书等)、班级毕业照片、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题录等各类实物;
4.;
5.(略)与国内外机构、大学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略)机构部门、学生组织、社团活动材料及其出版刊物等;
6.(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文件(如:聘书、奖状、代表证、证书、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照片和声像资料等;
7.;
8.反映或记载校友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音像、实物、报刊等;
9.掌故、校园逸趣、学生(略)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人物、重大事件的回忆材料;
(略).;
(略).;
(略).其它以上未详细列及,但具有校史资料价值的文字材料、声像材料和实物等。
三、征集方式
1.捐赠。对于捐赠史料和实物者,我们将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并在展品上标注捐赠者,以资纪念。
2.代管。持有人如有保存原件所有权的意愿,经双方签(略)可代管寄存。
3.收购。对确定有较大保存价值但属于个人所有的校史资料,所有者愿意出售的,视具体校史资料的价值,进行有偿征集。
4.复制。持有人如有自己保存原件的意愿,但同意进行复制或(略)将对史料和实物进行缩微复制、数字扫描复制或仿真复制保存。
四、征集说明及征集时间
(一)征集说明
1.提供图片、照片及影音等资料时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项、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等信息。
2.,捐赠人的相关权益将得到充(略)尊重。
(二)征集时间
1.集中征集时间:(略)(略)年1月-9月。
2.长期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及家属、历届校友、社会各界捐赠。
五、联系方式
1.在校师生员工可将校史资料和实物送至行政楼2楼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
2.邮寄地址:(略)建设办公室,邮编(略),并于信封左下(略)标明(略)校史资料和实物征集”字样。
3.联系人:(略)span> 手机:(略)
微信:(略) (略):(略)@qq.com
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校史馆筹建办公室)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