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略)重(略)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略)小时前 |
公 开(略)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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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何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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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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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截止时间:
(略)-(略)-(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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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略)
重(略)投资人招募公告
(略)年6月5日作出((略))苏(略)破申(略)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宜(略)(以下简称赛特建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于(略)年7月(略)日作出((略))苏(略)破(略)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漫修(略)、(略)联合体担任赛特建材公(略)各相(略)的资产价(略)于(略)年(略)月(略)日裁定本案转入重(略)程序。
现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略)重(略)投资人,并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二)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略)的情况有所了解,管理人提供的(略)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重(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投资人在提供重(略)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重(略)材(略)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重(略)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三)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略)重(略)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四)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略)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五)本招募公告所载各事项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的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六)管理人有权视破产案件进展随时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重(略)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工作,如管理人终止本次招募的,已收取的尽调保证金和重(略)投资保证金由管理人在终止本次招募程序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七)意向投资人需自行负担参与本次招募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未投资成功的,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利息、费用、补偿或要求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投标法》,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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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