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张湾乡水务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东海县张湾乡水务站所管辖的前湾电站、瓦口电站部(略)河堤种植经营权出租进行公开招租。现就公告内容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海县张湾乡河堤种植经营权出租。
2、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3、标段:
标段1:瓦口大沟东侧滩面瓦口电站南段,东至灌溉渠道、西至河口外1米,南至前田退水涵洞,北至界桩长(略)米,平均宽(略)米,共计约5.2亩,具体面积已实际测量为准。栽树只能栽植无絮杨树。
标段2:前湾电站管理房院内(略)米*(略)米计0.(略)亩,管理房东(略)米*(略)米,计0.5亩,共计约0.(略)亩,具体面积已实际测量为准。只能栽植无絮杨树。
4、本项目设最低投标限价(略)/亩/年。
5、租赁期限(略)年。
6、特殊提醒:鉴于承包项目(略)开发建设、政策变(略)建设等方面的影响要解除合同的,甲方除退还未到期的承包金,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承包金(略)办法
中标人获取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之日内一次性缴纳(略)年承包费。如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
三、(略)资格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组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略)办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单位和组织应(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略)、(略),自然人需携带个人(略),并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略)-(略)、下午(略)~(略)至张湾乡水务站(略)并获取招租文件。
2、(略)时携带相关证件,招租文件每标段费用为0(略)。投标保证金为(略)人民币,(略)后应当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结束后,中标者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承包费,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如果中标者弃标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承包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方所有。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租文件的投标人,招租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五、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最高价中标,即在所有投标人报价中,以超过最低投标限价的最高报价者为中标者,报价均低于最低投标限价,作流标处理。如出现超过标底的最高报价相同者,再询一次报价,高者中标。若报价第一名弃标,将重新进行招标。
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应注明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按照废标处理。
六、踏勘(略)和投标预备会
招租人不组织踏勘(略)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略),投标人无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已经对本项目的总体情况、条件的有关情况获得了解,并且认为投标人已充(略)了解了自己中标后有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本招租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略)考察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担。
七、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略)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招租人:(略)乡水务站
地址:(略)
电话(略)
九、其它要求:
中标人中标后只能自己经营,不得以合作、委托等任何形式将承包项目变相转包他人经营。否则,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合同已经签订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承包费用不予退还,并可将项目另行公开发包,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自负。
张湾乡水务站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