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略)年(略)月(略)日作出((略))川(略)破申(略)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略)(以下简称“草堂馨悦”)破产清算一案。并于(略)年1月(略)日作出((略))川(略)破1号决定书指定四(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略)所担任(略)管理人。
(略)4年3月7日上午9时(略),经组织召开草堂馨悦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略)《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略)配方案》及《采取非(略)方式表决的议案》。表决时间截止至(略)年3月(略)日下午5(略)
管理人根据债权人提交的表决票,对会议的出席情况及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债权人共5人,其中有表决权债权人为2人,占有表决权债权人的比例为(略)%,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9,(略),(略).(略),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略)%。
二、投票表决结果
(一)《财产管理方案》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2人,同意本表决事项债权人数0人,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0%;同意表决事项的债权金额为0.(略),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0%。该事项未表决通过。
(二)《财产变价方案》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2人,同意本表决事项债权人数0人,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0%;同意表决事项的债权金额为0.(略),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0%。该事项未表决通过。
(三)《破产财产(略)配方案》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2人,同意本表决事项债权人数0人,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0%;同意表决事项的债权金额为0.(略),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0%。该事项未表决通过。
(四)《采取非(略)方式表决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2人,同意本表决事项债权人数1人,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50%;同意表决事项的债权金额为9,(略),(略).(略)(略),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略).(略)%。该事项未表决通过。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略)之一以上。(略)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略)配方案》及《采取非(略)方式表决的议案》均表决不通过。
特此公告!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