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年度荔城区市政路灯日常(略)星养护维修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市管理(略)执法二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市管理(略)执法二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略)、福建(略)公司 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址:(略)> 2(略)建设规模:承担莆田市荔城区域内(略)建设项目(单个(略)金额超过(略)将另行招标);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承担莆田市荔城区域内涉及的路灯及其附属设施的巡查、维护、维修、应急处置等;
4) 承包期限(略)年3月份至(略)年3月份,项目具体工期要求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和进度安排确定。
5) 施工工期要(略)施工工期按招标人要求工期为准。
6(略)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略)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略)](略)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略)不得低于(略)(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略)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略)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略);
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略)年3(略)(***邀请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略)年 3 月 (略) 日至 (略)年3月 (略)日,每天上午 8 时 (略) (略)至 (略) 时(略),下午 (略) 时 (略) (略)至 (略) 时 (略) (略)(北京时间,下同)直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略);招标文件每份售价(略),售后不退。
3) 开标时各投标人须持(略)收据原件参加开标,未持有(略)凭证原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略)(¥(略)),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交。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接收的予以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年3月 (略) 日(略)时(略),
b) 提交地点(略)莆田市城市管理(略)执法二大队会议室。
c)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略)上发布邀请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管理(略)执法二大队;
地址:(略)ify"> 电话(略),传真: / ;
联系人:(略)/p>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3号楼,
邮编(略);
联系人/电话: 林女士/ (略)-(略) 传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