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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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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高岗埠村长江南路两侧共约61.32亩水面经营权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市政房地产建筑   安徽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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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2024-03-13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高岗埠村长江南路两侧共约61.32亩水面经营权。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高岗埠村长江南路两侧共约(略).(略)亩水面经营权出租公告一、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略)经济合作社)拟公开出租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高岗埠村长江南路两侧共约(略).(略)亩水面经营权,现委托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按(略)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略)、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2、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已认真考虑产权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4、我方所提交的《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高岗埠村长江南路两侧共约(略).(略)亩水面经营权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略)、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我方已充(略)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6(略)络竞价(略)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略)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7、《水面经营权流转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在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按约定完成项目后依据其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略)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8、对承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权的权利人,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权的权利人。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二、出租标的简况(一)出租标的名称: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高岗埠村长江南路两侧共约(略).(略)亩水面经营权。(标的编号(略))(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高岗埠村长江南路两侧共约(略).(略)亩水面经营权出租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的规定,对该水面进行占有、使用及收益的权利。出租标的对应的水面位于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高岗埠村境内,长江南路两侧;总面积约为(略).(略)亩;四至范围(略)东至高岗埠村东、西至高岗埠村西、南至长江南路南侧农田、北至长江南路北侧农田。(三)出租标的现状:租赁中,租赁期限自(略)年3月(略)日止。(四)租赁用途:养殖常规水产品,不得养殖影响水质环境等相关部门禁止的养殖项目。(五)租赁期限(略)年。如由原承租方竞得,租赁期限自(略)年3月(略)日算起;如由非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出租标的实际移交日算起。(六)特别提示(略)、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略)时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提交申请,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略)查勘时间,由其自行查勘(略)。2、本次经营权交易时,在同等条件下芜湖三山区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高岗埠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优先权的行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1)享有优先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权,不论出租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略)手续、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取得出租方出具的具有优先权的证明文件;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2(略)络竞价(略)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竞租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权,应在规定的(略)络竞价(略)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三、出租方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略)经济合作社。四、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获得了相应的批准。五、出租标的的资产评估情况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略)经济合作社。2、评估机构:芜湖鼎(略)。3、评估基准日(略)年(略)月(略)日。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资产评估报告》(皖鼎晟评字((略))第(略)号)。5、评估对象: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高岗埠村长江南路两侧共约(略).(略)亩水面经营权三年期租金市场价值。6、评估结果:被评估对象租金评估价值为人民币(略),(略).(略)。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一)交易条件1、3年期租金出租底价:人民币(略),(略).(略)。2、租金(略)方式及要求:(1)自《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付清出租标的全部租金,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自《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略)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略)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略)《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一部(略)。3、履约保证金的(略)要求:自《水面经营权流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略).(略),履约保证金不计息。3、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对出租标的进行了实地勘察,对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略)预判,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无关。(2)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原承租方竞得,视同(略)移交;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凭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在(略)年4月(略)日前按照出租标的对应的水面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自行(略)出租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略)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工作,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承租方应配合(略)出租标的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出租标的自移交(或视同(略)完毕标的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与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无关。(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为租赁中,租赁期限至(略)年3月(略)止”的情况已完全知悉,对可能存在的移交或延迟移交问题及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无关,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或单方终止双方已签订的合同。(4)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出租标的对应的实际测量面积与公告公示面积存在差异时,同意不调(略)成交价款。(5)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营业前,自行(略)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如因农业生产经营需要在本次出租标的区域内建设相关配套设施时,应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应符合芜湖三山经济(略)的相关远景规划及环保要求,不得破环经营的养殖水面的水质。(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改变出租标的经营用途,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任何名义转让出租标的全部或部(略)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水面经营权流转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必须接受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承租方应加强管理,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所遇安全事故或造成他人伤亡、社会治安以及偷盗等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旱灾、水灾等)时造成的一切后果,承租方应自行处理,与出租方无关。((略))意向竞租(略)规划建设,或因行政区划调(略),需要中途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终止合同。终止时,租赁期限有剩余的,出租方按租金价款总额以月(不足一个月的不计)为单位折租费,退还承租方。((略))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因承租方对出租标的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造成出租方或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略))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水面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按相关要求将出租标的移交给出租方。((略))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水面经营权流转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略)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按相关要求将出租标的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略))意向竞租方承诺: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应无条件履行交回标的手续,并提前将种养殖产品清理,产品收益后的遗留部(略)应无偿交给出租方。承租方添置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按期撤走,承租方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无偿交给出租方,对在经营期间的建设等投入不得要求补偿。若承租方逾期交回标的,应以日租金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略)出租方占用使用费。((略))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出租方对于承租方(略)的租金只开具财务收据,不开具发票,如需代开发票,代开发票产生的相关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略))意向竞租方承诺:意向竞租方同意按不低于租金底价对出租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意向竞租方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略))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水面经营权流转合同》(样本)内容无异议并遵照执行。(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七、交易信息(一)公告期自(略)年1月(略)日至(略)年1月(略)日。(二)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略))个周期。(三)(略)时间自(略)年1月(略)日至(略)年1月(略)日(每工作日8(略)至(略),(略)至(略))。(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略)。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竟租方应于(略)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略)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略)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略)到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略)手续。3、交易保证金处理:(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略)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略).公告期间(含延长公告期),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竞租申请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单方撤回申请的。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所有意向竞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e.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水面经营权流转合同》的。(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承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水面经营权流转合同》后,承租方未按《水面经营权流转合同》要求履约并且《水面经营权流转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水面经营权流转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挂牌标的进行重新挂牌。重新挂牌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略)参加竞租;重新交易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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