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澄迈县(略)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专业咨询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略)领域违纪违法犯罪问题专项治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抽查(略)治长效机制,补齐短板,构建良好的招投标营商环境,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专业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有关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及配合完善制度建设。
2.聚焦全县范围内,核查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在招投标阶段围标串标、招标代理机构违规和借用资质等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
3.对照有关资料及核查结果出具专项综合(略)析报告。
二、经费预算
根据工作难度、重要性和要求,咨询服务工作经费不高于人民币9(略)(一年)。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资格条件
咨询机构、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申报要求
1.咨询服务机构需具备精通招投标领域的专业技术力量,能及时指导解决相关问题。
2.参加本次公开遴选近三年内,在行业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期限为准)。
3.申请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核查能力和提供专业核查手段,保质保量完成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项目的核查任务。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略)年3月4日—(略)年3月6日。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参与(略)单位应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略)份,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略));
2.提供(略)站(***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略)上查询截图;
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机构简介和优势等相关材料;
5.提供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及报价书,工作方案中需包括项目人员资料及相关人员配置计划;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资料报送
“澄迈县(略)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专业咨询服务”申报材料可递交至澄迈县华成路财政大楼六楼县发改委办公室(如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澄迈县(略)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专业咨询服务合作单位遴选”,邮编(略)),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送达,逾期不再受理。截止日期(略)年3月6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四)选取模式
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略)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择合作机构。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得(略)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序第一的申请单位为成交单位。评审得(略)相同的,依次以项目报价、技术力量、工作方案(略)站上公示。
(五)联系方式
地址:(略)="2">6楼
邮编:(略)
联系人:王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