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略)发展历程,展示建校以来的办学成果,更好地搜集校史资料、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现面向全校各二级单位、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教工及家属、历届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略)各个时期的历史资料和实物。现将征集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保山师(略)((略)年1月—今)的校史资料。
二、征集内容
(一)图片类
1(略)历史渊源和沿革的照片;
2.历任校领导的照片、历任校领导班子的合影照;
3.反映早期校(略)不同时期风貌的照片;
4.中央、省(部)(略)领导、专家的照片;
5.国内外知名(略)以及与校外各单位开展交流活动的照片;
6.受国家、省(部)、厅级表彰专家学者的照片;
7.代表各单位不同时期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的照片;
8.反映师生学习生活的照片,如学习和实践场景、校友毕业照等;
9.各时期校园文化建设和师生问题活动方面的图片;
(略).其它具有展示意义的照片。
(二)文字、档案资料类
1.(略)建设和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文献资料;
2.各二级单位发展改革历程中的重要事件、举措、活动以及人物的文字资料,特别是各个历史时期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资队(略)、人才培养、对外交流、服务社会、党建工作等方面的举措以及成果的总结性资料;
3.各二级单位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或(略)建设、项目研究的资料等;
4.个人回忆录文章;
5.具有历史意义的文献资料(如:报告、批复、任命书、会议纪要等);
6.早期的学报、校报,各单位各个时期的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
(三)实物类
1.早期教学教具、科研设备、实验用具等;
2.各时期的校徽、纪念章等;
3.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证书、奖杯、奖章、奖旗、奖状、奖牌等;
4.各二级单位有代表性的学术著作和校友的各类专著;
5.早期有代表性的教师教案以及教师自编教材等;
6.录取通知书、日记、课堂笔记、作业、论文、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粮票、饭票(略)开出的证明等;
7.知(略)作的题词等;
8.各时期具有代表性价值的其它实物。
(四)影像资料类
1(略)各二级单位重大活动的影像资料;
2(略)各二级单位专家学者、教学名师的教学、科研等活动的影像资料;
3(略)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工作影像资料。
(五)其他
以上未详细列及,(略)历史发展、办学成就等有关史料和实物。
三、征集办法
各二级单位按要求上交可以展览的各类资料。实物史料征集工作采取单位或个人自愿捐赠与有组织、有目的的征集相结合的办法。
我校教职工和离退休教工及校友个人保存、保留的与校史有关的有价值、有意义的文物及实物;个人及单位自愿(略)将视史料、实物的价值,对捐赠(略)统一制作的捐赠证书以致谢忱。如直接交送不方便者,也可电话接洽,由宣传部派人上门接收。
(略)各二级单位对所征集的实物史料进行拍照、登记,按(略)史料、实物征集登记表》(见
附件,一物一表)的要求逐项填写,连同实物一起交宣传部。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略)宣传部
联系人:(略)p>
电话(略)—(略)
手机(略)
E—mail:
<(略)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