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流监(略)及(略)店面出租公告
根(略)《关于规范出租行为的通知》(闽狱〔(略)〕(略)号)要求,按照《(略)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闽机管综〔(略)〕(略)号),及《关于进一(略)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略)〕(略)号),我单位将对现有店面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合格的承租人参与承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清流监(略)。本次招租的项目位于监(略)5(略)店面。目前均可以正常使用。
二、招租方式、租赁期限及(略)方式
㈠委托清流5间店面进行招租。招拍底价以福建兴益资产房地产(略)公司(略)年(略)月1日出具的评估价做为参考做为起拍底价,往上报价,价高者中标(同价优先原租户)。合同期内,租金按5%逐年递增。
㈡店面租赁期为3年((略)年7月1日至(略)年6月3日,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承租合同签订之日(略)第一年租金。
三、承租条件
(一)承租人为自然人或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法人单位(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二)店面可用于经营金融<(略)络、通讯器材、物流、日用食杂百货、农副产品、农资、五金、家电、修理、便民服务等保障性服务项目,不得从事或经营易燃易爆品、烟花爆竹、生化污染品、印刷、餐饮、金属加工及涉黄涉毒涉赌等违法项目。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
(三)(略)参加投标的人员在(略)前,每间店面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略),中标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所投店面押金(作为资产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租赁期满,无息退还承租人;未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
(四)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
四、(略)需提交的材料
㈠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相关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㈡投标方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招租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员。投标方若为自然人的,必须亲自参加投标活动,不得另行授权他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方若为其他组织机构的,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如果投标方代表为授权代表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或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略)原件及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
㈢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须提交本人(略)及(略)复印件,法人及其他组织须提交(略)以及受委托人(略)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㈣投标人(投标方)在竞价时必须提交所投租赁物的投标保证金凭据
(五)收款方户名:(略)清流监狱、开户行:(略)信用合作联社林畲信用社、账号:(略)。
五、(略)时间(略)年5月(略)日起至6月5日止。
六、投标时间、地点以清流
七、有意者可以事先向(略)了解,并填写(略)单,联系人:(略)font> 电话:(略)-(略)、(略)
(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