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复核机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单位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资产评估复核机构项目
(二)地址:(略)概况:
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法律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 管理暂行办法》等国(略)备案以及
(略)报出资人备案的评估报告进行复核并出具合法有效的复核 报告,为国有资产流转提供合规性参考意见。
服务期限:1年
(四)服务要求:
在委托方提供其他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以及重要的工作底稿后,出具复核意见。在被复核的评估机构根据复核意见修改评估报告过程中,对被复核的评估机构做出相关指导工作。对修改达到可以备案的评估报告出具复核报告(或意见),配合委托方向国资委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资产评估资质在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四)企业具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及技术力量;
(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六)未被认定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
(七)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八)在合同或协议履行期间被有权机关认定有行(略)“黑名单”的单位,我方可终止执行合同或协议,并按合同或协议的相关条款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违约损失和赔偿责任。
三、(略)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略)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
四、(略)时间:(略)年5月(略)日9:(略)-(略)年5月(略)日(略):(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址:(略)年5月(略)日,(略):(略)1(略)3(略)会议室((略))
六、邀请招标文件')" rel="nofollow" style="color:red;" title="标书制作">招标文件(略)方式及相关信息:
(略)费用:(略)/份
(略):将(略)资(略)回复。
联 系 人:(略)span>
联系电话:(略)
七、投标保证金:(略)。申请人可以选择现金(略)保函或保险合同三种形式之一提交。需在(略)年5月 (略)日(略):(略)前提交。
户(略)。
帐号:(略) (略) (略) (略) (略) (略)。
中选申请人及未中选申请人的保证金在开评标结束且申请人递交保证金退还申请后退还至申请人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