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
2024-05-13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024年微课建设采购项目快捷询价公告(2024-JL0803-F4012)。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年微课建设采购项目快捷询价公告
(略)年微课建设项目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略)年微课建设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略)-JL(略)-F(略)、ZZ(略)FW(略)
三、采购需求/项目概况
该项目包含微课设计与制作,需配合进行微课数字化资源的制作服务,包含课程编导和策划、化妆与形象指导、场景设计和专业摄像设备,视频拍摄与多媒体制作(含市内拍摄、素材的剪辑制作,课程宣传片、片头片尾制作,动画等制作),后期修改等。(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8(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略)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略)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其他事项:1.供应商需向甲方提供驻校服务,全程在甲方提供场所办公,不得将任何项目相关文字及电子资料带出办公区域,服务期间餐费自理;
2.驻校服务期间,供应商需严格遵守甲方提出的保密等各项安全规定,并签署保密协议,出现不良后果一律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六、公告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七、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递交报价文件(请勿同时采取多种方式):
①(略)递交: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略)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五里河城A座(略)楼)(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理时将(略)查验)。
②邮寄:通过快递将(略)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五里河城A座(略)楼)(请供应商掌握好送达时间,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将不予受理;为防止遗漏,请在寄出的同时电话告知采购机构)。
(三)报价文件组成
采取(略)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所有材料需提供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副本均需包含以下材料,盖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略)(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非法定代表人(略)递交报价文件的需提供);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略)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略)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9.报价一览表;
(略).报价函;
(略).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
(略).交货清单;
(略).其他材料:技术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
八、评审时间及方法
(一)评审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北京时间)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无法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的,可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注意:①采购需求中列(略)、技术指标均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任何一条无法满足的,报价无效。②报价供应商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禁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报价,否则一经发现,将报告监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供应商予以处罚。
九、服务费用
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 rel="nofollow" style="color:blue;">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略)](略)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略)](略)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略)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略)](略)号)文件的规定标准下浮(略).5%,不足(略),按照(略)收取。由成交人(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询价公(略)》(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略)6甲3号A座(略)楼
联系人:(略)思淇
联系电话:(略)-(略) (略)
(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span>
联系电话:(略)-(略)
(略)年(略)月(略)日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