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略)原宁协乡陶瓷厂(塘下谢村)空地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平招备[(略)](略)号
项目概况:天(略)塘下谢土地,土地平(略),地上无其他建筑物,四周有围墙圈起,土地面积约(略)5 亩。具体场地现状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为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外出租,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天(略)原宁协乡陶瓷厂(塘下谢村)空地出租。
二、承租要求及期限:
1、承租要求:①承租土地使用范围需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实施。②承租方取得土地承租合同后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③如遇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无条件终止,后续租金不予退还。④招标人每年组织一次对土地使用情况的检查验收,作出租用约定评估,评估报告认为有违反合同约定,超承租使用范围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承租合同。⑤不得从事赌博、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⑥承租方必须经营环保、无污染行业,不得用于危险物品行业和其他国家禁止行业。
2、承租期限(略)年。中标人中标后和承租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包、(略)包或出租。
3、踏勘(略):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应对承租房屋和周围环境进行踏,以获取编制投标报价和签署承租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略)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投标底价及付款方式:
1、投标底价(略).(略)/年【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底价(1.(略)/年)的为无效报价】。
2、付款方式:按年(略),第一年租金自承租合同生效之日起(略)日内一次性付清(立即付清);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均在前一年承包期满前(略)日内付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略)时间(略)年5月(略)日— (略)年5月(略)日(阳历);时间上午8(略)—(略),下午2(略)—(略),逾期不再(略)。
六、(略)地址:(略),(略)费(略)(不退还)。
七、投标人(略)时应提供的资料:
1、自然人(略)时应提供(略)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及其他组织(略)时应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或经营者或负责人)的有效(略)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略)(如有)。
八、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项目招标人设定保留价。采用明底暗标,投标报价低于保留价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投标文件不作无效标处理),高于保留价并且报价最高者中标。如出现两家及两家以上同时为最高报价的,则抽签确定。投标报价采取一次性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招标人不对各投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报价书中报价为最终报价。
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下方式任选一种):
①采用电汇、银行转账方式:需将投标保证金提前打入指定账户(收款单(略);开户银行:天台县农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略) ),并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略))需要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②采用现金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现金装入密封袋中)。
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弃权。
九、投标截止时间(略)年5月(略)日(略)点(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 (略)
联系人:(略)p>
联系电话(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