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略)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略)析工作的通知》(办水农函[(略)]1号)的要求,仪(略)计划启动仪征市(略)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略)析工作,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目前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地点及测算范围:项目地点位于扬州市仪征市,本次测算(略)析范围包括仪征市全市,样点灌区包括3个中型灌区(龙河灌区、月塘灌区、朱桥灌区)。
2、测算内容及要求:①测算“仪征市(略)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略)析需符合水利部下发的《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略)析技术指导细则》的技术要求;②调查本年度各个样点灌区基本情况,包括灌溉面积、作(略)现状、土壤质地及物理特性参数等;③根据测算(略)析工作的需要,安装必要的观测设备;④测算(略)析各样点灌区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在此基础上测算(略)年仪征市全市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⑤根据江苏省水利厅及扬(略)规定期限,按时完成测算(略)析工作并提交《仪征市(略)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略)析》成果报告。
3、编制费用: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方式,在合同实施期间,固定总价不变。固定总价包括测算(略)析、报告编制、评审费用及利润、税金等费用。
4、技术咨询报酬(略):提交正式成果报告后(略)天内一次性(略)。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仪征市(略)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略)析项目计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略)①采用样点灌区测试点首尾测算(略)析方法,根据仪征市具体地形地貌(略)确定样点灌区测试点权重,最后根据测试点结果,用加权平均法得出全市灌溉水利用系数;②选择样点灌区:三个中型灌区(龙河灌区、月塘灌区、朱桥灌区)作为样点灌区,并在每个样点灌区上、下游(略)别选取2个典型田块;③制定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略)析工作方案,完成相关资料的上报工作;④根据《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略)析技术指导细则》及省、市相关要求,编制《仪征市(略)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略)析成果报告》。
三、服务周期
(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测算(略)析工作,提交《仪征市(略)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略)析成果报告》上报招标人组织审查并修改完善,同时配合完成信息(略)的填报工作。
四、投标人资格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本编制项目的投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略)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向的投标人于(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略)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下同)(略)(扬州市国展路(略)号((略))2幢(略)层)(略)。
5.2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略)。
5.3招标文件(纸质版),每套售价(略)(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六、(略)踏勘及标前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略),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3日(略)时(略)。投标文件递(略)(地址:(略)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略)
地址:(略)-(略)
招标代理机(略)
地址:(略)2幢(略)层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九、备注
9.1本(略)信息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