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五寨县自然村(略)项目:
3.1 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略)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略)级及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略)(***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投标人近五年((略)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内独立完成1项通过交工或竣工验(略)施工业绩。
3.2 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最低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略)及相关(略)师及以上职(略)施工经验 5 年及以上,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略))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近 5 年((略) 年4月至今,通过交(竣)工验收)至少完成过1(略)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同时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略);
(2)项目总工:(略)及相关(略)师及以上职(略)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近5年((略) 年4月至今,通过交(竣)工验收)至少完成过1(略)施工项目,担任项目总工。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略);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略)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 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略)D 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在近三年((略) 年 1 月以来)(略)建设领域因(略)质量、 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未在山(略)建设项目中发(略)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
3.6 投标人未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中发生严重不履约行为。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 3 年((略)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3.8 投标人在(略)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投标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略) ”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