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视景与数据处理模块开发与集成调试技术服务采购
二、项目内容
在视景与数据处理模块开发与集成调试技术服务项目执行过程中提供试验部署调试保障服务,其中包括:
1.配合完成某(略)开发、安装部署调试工作,配合甲方完成(略)状态确认;
2.完成(略)维护相关工作,完成(略)维护过程中相关问题的(略)改;
3.完成(略)使用过程中优化意见及问题的收集与(略)改,积极配合甲方及时处理用户操作所发现的故障;
4.配合甲方开展对用户技术培训。
5.工作地址:(略)1.在国内注册的事业单位或在国内注册的企业(非外资、非合资类企业、民营企业)且法人代表具有中国国籍,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
3.具有国军标或国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证书,且都在有效期内;
4(略)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略)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与本单位或中国船舶集团内其他单位有过相关合作经验的企业优先。
四、(略)登记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向采购方联系人(略),通过资审核后开展技术参数对接,并于规定时间前将谈判资料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4号。
需提交的谈判资料如下:
1.报价单;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略)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略);
3.授权代表需提供有效(略)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书、(略)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略)》原件、被授权人的(略)复印件);
4.保密资格单位证书;
5.国军标或国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6.响应人认为能够证明单位能力的其他文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1份纸质文件,1份电子文件(光盘,电子文件为加盖鲜章的纸质文件的PDF格式扫描件)。
五、公告公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全军装(略)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与联系人对接后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递交和谈判地址:(略)4号B(略)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略)
联系人:(略)术)(略)-(略)
罗女士(管理)(略)-(略)
地址:(略)4号
邮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