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公告
编号:长垣市挂牌租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第(略)-(略)号)
根据国家、省及长垣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试点政策规定<(略)核准,蒲东街道办事处委托长垣市自然资(略)公开协议租赁J(略)-(略)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情况。J(略)-(略)号宗地位于长垣(略)屯村耕地东侧,不动产单(略)号为 (略)JB(略)W(略),土地所有权人为蒲东街道办事处,土地所有权证号为长集有((略))第(略)号,土地面积为(略).(略)平方米(合2.(略)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有偿使用方式为 租赁 ,土地使用年限为(略)年,交易方式为 挂牌 ,土地开发程度为 五通一平 。
二、宗地控制指标
1、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0;建筑密度≥(略)%;绿地率≤(略)%;建筑限高≤(略)米(其它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2、产业准入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强度不低于 (略) (略)/亩,年产出效益不低于 (略) (略)∕亩(其它要求详见长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准入条件)。
3、约束性指标:年亩均税收不低于 / (略),该指标纳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竞得人需严格遵从约定内容。
4、环境保护要求:符合长垣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长垣市主导产业规划,禁止建设“十五小”、“新五小”等重污染企业。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须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其它要求详见长垣市生(略)环保要求)。
5、其他内容。除以上指标外,《长垣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应经长垣市自然资(略)备案,竞得人(略)三方共同签订《长垣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内容进行履约。
三、入市起始价。租赁起始价(略)(略)2(略)/亩/年。
四、公示期。自(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共5日。
五、意见反馈途径和方式。相关单位或个人对本次协议公告持有异议的,应于截止日期前书(略)A座(略)室长垣市自然资(略)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不接受电话及口头意见。
六、相关问题处理。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土地所有权人将与意向用地人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出让人名称: 蒲东街道(略)经济合作社
出让人联系地址:(略)
挂牌人名称:长垣市自然资(略)
挂牌人联系地址:(略)an>室
挂牌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先生 (略)-(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