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略)年度(略)沥青运输承运商框架合作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略)(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开公告形式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针对现有沥青供应市场情况确定入围沥青运输承运商,框(略)出现承运服务需求时,(略)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辽交投建设发〔(略)〕(略) 号) 的规定的询比采购等方式向本次入围供应商发出邀请,选取供应商作为当次服务供应商。
2.2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主要内容是服务于(略)、辽宁(略)公司、辽(略)、沈阳(略)公司,所参与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略)沥青供应项目、国省干线沥青供应项目、仓储、沥青外销等项目所需沥青的承运服务。
本次采购共划(略) 1 个标段。
2.3 服务地址:(略)2.4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1 年(或者根据框架协议谈判确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略)年(略)月(略)日】。
2.5 此次询比(略)沥青运输承运商入围项目建立的运输服务供应商库,由(略)、辽宁(略)公司、辽(略)、沈阳(略)公司,共同使用。入围供应商在(略)、辽宁(略)公司、辽(略)、沈阳(略)公司后期采购中可优先考虑。
2.6 本次询比采购不需要报价,入围供应商实际发生承运服务时,承运单价根据第二阶段以一轮或多轮竞价的方式,以最低报价来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比较价格为不含税的承运单价】。
3、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1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略)。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被最高人民法院(略)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 (略) 年 4 月 1 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4月(略)日,每日上午8(略)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下述资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略)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略)命名为“JTWM(略)运输+单位名称”并电话联系采购人获取采购文件:①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略)”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略)页截图,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略)原件扫描件((略)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二代 (略)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略),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略)明原件扫描件(附法定代 表人二代身份彩色影印件);③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商在社保(略)打印的委托代理人在供应商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
4.2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请于当日8时(略)至9时(略)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略)层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略)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釆购人将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略)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略)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略)站》(***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采购公告有异议,可在响应截止时间3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
7、联系方式
采 (略)
地址:(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