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略)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已由邯(略)以邯水农水水电【(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略),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鸡泽县(略)。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址:(略)2(略)个村。
2.1.2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略)、泵站(略)输水(略)等。其中渠道清淤疏浚 5 条,总长(略).(略)km;改造水闸5 座(新建水闸共 2 座,拆建水闸 2 座,维修水闸 1 座);改造涵桥 6 座(拆建涵桥 6 座);新建配套泵站 (略) 处、扬水点 (略) 处;新建输水管道 (略).(略)km。
2.1.3计划工期:(略)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优良。
2.1.5标段划(略):本项目共划(略)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略)量清单(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略)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或(略)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今,具备灌溉水源置换类似业绩(以竣工验收鉴定书签订时间为准)。
3.1.3信誉要求:(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投标;(2(略)站(***/spa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持有(略)专业(略)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财务要求:近三年((略)年、(略)年、(略)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4月8日(略)时(略)(略)至(略)年4月 (略)日(略)时(略)(略)(北京时间,下同),(略)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略),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略)参加开标、评标过程,及时回复专家的质疑。专家通(略)发出质疑,投标人通(略)进行回复。投标人在评委专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疑,否则后果自负。(注: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冀政务办【(略)】(略)号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标部(略)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略)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略)进行评审;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略)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略)、鸡泽县公(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邯郸市鸡泽县九鼎西路鸡泽百汇市场西侧约(略)米
联 系 人:(略)span>
电 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略)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略)E座(略)
联 系 人:(略)span>
电 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