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红彦辖区内农耕地资产监管,规范租赁行为,维护资产权益,实现国有资产安全、保值和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略)专案组移交涉案的欧富村耕地公开招租竞价制定本公告。
一、(略)资格
(一)(略)时间
本次竞价招租采取(略)登记方式(略),(略)时间为(略)年5月6日-5月9日,意向承租人需携带相关(略)材料至。(略)联系人:(略)系电话:(略)。
(二)(略)条件
1(略)辖区内注册且经营的农业合作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年,且机具库房面积在(略)平米以上,经营许可范围内有农耕地经营种植资质。
2.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社须在规定时间(略)登记(略)。(略)时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略)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略)人民政府有权对意向承租人资格进行审查,意向承租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对其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承担所有损失。
(三)实地踏查
意向竞价人应在发布公告后自行到(略)查看拟租赁农耕地情况,确认租赁地块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地块质量、现状及其它租赁要求。
二、缴纳竞价履约保证金
1.意向竞价人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完成登记(略),且3日内通过对公账户缴纳竞价履约保证金(略)。缴纳后及时将交款凭证送至(略)处,供登记人员核实、确认后签订《(略)确认书》,视为(略)成功,方可参与竞价。凡签订确认书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查,一旦签订,不再重新进行踏查和测量。
2.账户名称:莫力达瓦(略),账号:(略),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莫力达瓦达斡尔(略)。
3.竞价成功后,扣除竞价人履约保证金,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日内将其余农耕地租金通过对公(略)指定账户。
4.竞价未成功,且意向竞价人无违约行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至原汇款账户。
三、参加(略)竞价
1.已取得竞价资格的合作社法人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竞价会(略),凭(略)原件进入专设的竞价会参加竞价,其他人不得入场,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竞价的权利。
2.公开竞价前,主持人将对竞价地块进行简单介绍。意向承租人应对所竞农耕地有明确认识,完全了解后开始举牌报价。
3.竞价方式采取底价增价形式,按“价高优先”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底价为(略)/亩,竞价人不得喊叫底价,每次举牌即为增价,幅度最低为每亩5(略),且为(略)数,直至最高价确定。竞价人可自由叫价,但不得低于规定的加价幅度,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出现更高报价时,其原报价即丧失约束力;竞价至最高价后,主持人如喊三次无人再加价时,此价格即为中标价格,此后再举牌报价视作无效报价,该意向承租人为竞得人,竞价成功后,(略)签订竞价确认书。
4.竞价人必须全程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干扰他人竞价及主持人的正常工作,不得有恶意串通,操控竞价人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竟租资格,其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四、成交确认
本次农耕地公开出租采取(略)竞价、最高报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由承租人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确认成交的法律效力。承租人需在签署确认书之日起3日内将其余农耕地租金通过对公(略)指定账户,如在3日内未完成汇款,则取消资格,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租赁基本要求
1.有效时间。签订《(略)专案组移交涉案的欧富村耕地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略)年签订合同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止。
2.日常管护。租赁期的日常农地经营、安全管理、森林防火和资源管理等工作由承租人承担。承(略)做好森林防火、资源管理、社会综治等方面工作。
3.违约责任。意向承租人必须对自己的竞价行为负责,遵守有关规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视作意向承租人违约,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相关损失的权利。
(1)提供虚假(略)资料;
(2)未签署《(略)确认书》参与竞价;
(3)签署《(略)确认书》后未参加(略)竞价;
(4)成交后拒不签署《成交确认书》;
(5)签署《成交确认书》后未按要求付清租金;
(6)故意扰乱会场秩序且经劝阻拒不改正;
(7)影响竞价会正常进行的其它情形。
4.其他事项。本公(略)所有。
(略)
(略)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