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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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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红坳新居1栋首层01号商铺物业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广东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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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2024-05-10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深圳市光明区红坳新居1栋首层01号商铺物业。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公告基本信息项目编号JC1Z(略)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红坳新居1栋首层(略)号商铺物业起始日期(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秒结束日期(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秒资产信息资产现状未租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皇新路(略)号装修情况毛坯面积数量(略).(略)平方米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资产性质商业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招租信息出租期5年免租期(略)日(含在租赁期限内)免租期是否含在租赁期限内是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招租底价(略)平方米月租金的递增租赁期内每年递增5%租金(略)方式月付资产用途限定商业【本项目经营业态要求为餐饮店、竟价人须承诺本物业用途符合招租公告经营业态限定要求。如违反上述承诺,招租人有权拒绝其竟价资格,如已签订合同,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对招租人造成的损失】履约条件履约内容要求及说明物业用途要求: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使用要求:合法使用:本租赁物业内严禁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及活动,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租赁物,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环保使用:承租方不得在本租赁物业从事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业。安全使用:物业租赁期间承租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需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及相关台账,成立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自行配备义务消防队,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略)改,若安全检查不合格,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略)改达标,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装修及改建要求:如需装修及改建(须事前征求招标人同意)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略)或招标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标人。依法经营要求: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略)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人。费用及(略)要求:按时缴纳租金、管理费、保证金等各项费用。若该物业电伏使用不足以满足工作生产需求,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增加变压器功率的相关费用。装修要求及说明:房屋装修图纸(包括户外广告等)须经物业管理处及相关部门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因户外广告等产生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略)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合同签订要求及说明:按出租方的规范文本内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略)。其他补充说明项目位置:本项目物业位于深圳市光明区红坳新居1栋首层(略)号铺位建筑状况:商铺首层,毛胚状态。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规划建设手续情(略)规划许可证:有消防手续情况:主体消防:有抵押、查封情况:无出租面积(略).(略)平方米出租用途:商业【本项目经营业态要求为餐饮店,竟价人须承诺本物业用途符合招租公告经营业态限定要求。如违反上述承诺,招租人有权拒绝其竟价资格,如已签订合同,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对招租人造成的损失】租金底价:本物业租赁期内首年月租金底价为(略)㎡月(含税)租金递增情况:租赁期内每年递增5%租金(略)方式:按月(略)至出租方的指定银行账户(以租赁合同内容为准)租赁期限(略)年免租期(略)天(含在租赁期限内)物业管理费(略).(略)㎡月+0.(略)(维修资金)㎡月,不包含在租金内。其他费用:因承租方承租该物业所产生的包括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略)络费用税费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以及因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其他杂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电费计算:基本费用(略)摊2.6(略)*承租面积+实际用电费1.(略)度水费计算(略)的收费标准收取。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略)(以银行转账(略)的账户)具体方式:①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满前按公告要求(略);②意向承租方(略)成功后,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未按照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参加该项目的公开竞价。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交易保证金拆(略)成多笔(略)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而未(略)成功的,责任自负。以企业或其他组织、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或其他组织、个人自身对公账户。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略)、承租方在交易机构确认收到交易服务费后,承租方持与招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及租赁押金转账凭证递交至交易机构,次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2、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将于中标结果公告期满十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机构无息原路返还。3、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1)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3)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销申请,不提交报价(但其他意向方已提交报价的除外);(4)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2个月租金(以最终中标的租金价计算),且须同时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入出租方指定的账户。出租物业使用现状:空置,毛胚状态。交易方式:公开竞价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略)络竞价多轮报价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略)者:公开竞价的公告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竞标人的,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后,以不低于底价的报价成交。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略)者: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否是否允许转租、(略)租:不允许转租、(略)租,如发现转租、(略)租行为,承租方需在一个月内无条件腾空物业交还给招标人。确定承租方后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略)天内交楼。特别说明的其他事项(略)、本租赁物业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不得私自搭建临时建筑,如承租方被出租方或相关部门要求拆除相关临时建筑的,承租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得因上述情况发生争议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违约要求和赔偿责任。同时,出租方可视承租方违约情况保留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予以赔偿。2、意向承租方应充(略)了解物业现状实际情况及周边的相关情况,知悉该物业相关条件,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竞投人自愿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3、承租方自行负责(略)物业消防等经营所必须的各项证照,未(略)各项经营的证照前,不得开业。4、出租方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为含税价,涉及租赁其他相关合理费用(如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一方承担。5、物业履约租赁押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6、租金(略)方式及违约金:应于每月缴纳当月租金,逾期付款的,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欠缴租金的0.5%,需按时(略)租金如连续两个月未付租金,出租方除追收承租方应缴款项外,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押金并视承租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全部自行承担。7、合同期内,涉及租赁物业范围内公共设施(如电梯、消防设施等),出租方仅提供合同期限内的使用权。合同届满且出租方、承租方双方未达成续租合同或本合同解除的,承租方承诺对租赁物包括重新进行的固定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完好移交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如承租方未按要求将出租物业交还出租方,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租赁押金。8、承租方不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并同意交易实施机构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交易服务费金额后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补偿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因出租方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双方就具体事项进行商议解决。9、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略)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略)及相关政策规定回收、转让、自用、征收或城市更新计划,出租方在收到相关通知时及时告知承租方,并可根据相关通知内容无条件通知承租方终止租赁合同关系,且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由此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略)按照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将装修装饰赔偿或补偿(如(略)将前述款项(如有)(略)相关补偿标准将属于承租方的部(略)及时足额(略)给承租方。租赁合同关系终止后,承租方应当在出租方指定的时限内将全部租赁物腾空、清退、返还给出租方,且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赔偿及补偿费用。(略)、承租方自行承担该物业因经营需要实施申请及改造(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且须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略)验收办结相关手续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略)、如承(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以及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略)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略)、承租方如需对所租物业进行改造、装修、安装设施设备的,改(略)由承租方自行实施。承租方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以及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并取得相关报批手续后进行施工。改(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有关消防验收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申报,出租方提供协助(仅限提供该物业权属相关证明材料及原始施工图)。承租方提供消防验收及备案后成果材料提交出租方存档。承租方的装修应采取文明施工,并遵守国内相应的法律、法规。(略)、违约责任(略).1租赁期限未满,承租方提前退租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押金,限承租方于合同解除之日7天之内,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物业,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该物业的,出租方有权收回该物业,并就每逾期一天应向承租方收取两倍租金的违约金。(略).2租赁期间,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场地(房屋附属物)转让、(略)租、转租他人使用的或擅自改变、拆改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并追究承租方的相关赔偿责任。(略).3承租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并追究承租方相关的赔偿责任。(略).4承租方违反防火安全约定或拒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略).5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的,承租方应当在7日内搬离、交还房屋并按搬离时的租金标准(略)占用费。逾期未搬离或未交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按合同终止前最新租金两倍的标准(略)占用费,且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物业。(略)、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处理(略).1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由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略).2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由出租方决定是否由承租人予以恢复原状或保留装饰装修现状。出租方决定保留现状的,相关的装饰装修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要求出租方对装饰装修残值进行补偿或赔偿。(略)、上述未尽事宜,以出租方与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为准。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略)知情,并无任何异议。交易服务费:①交(略)公司(深圳公共(略))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略)〕(略)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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