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略)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电动贵州”建设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略)】(略) 号)、《印发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略)--(略) 的通知》(黔府办函【(略)】(略) 号)要求,拥有停车场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建设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设施车位比列不低于 (略)%。
本招标项目遵义市省级区域医疗中(略)桃溪院区-停车场引进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合作单位公开招标已由遵义市红花岗区发(略)、以区发改建设((略))(略) (略)公司以遵湘投函〔(略)〕(略)建设,(略),建设资金来自省级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合作单位出资比例(略)%(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停车场进行引进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合作单位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合作形式
2.1 建设地址:(略)2.2 项目规模:停车场约 (略) 个停车位。
2.3 计划工期:招标人指定的工期((略) 日历天仅作(略)采集数据用)
2.4 招标范围: 停车场引进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合作单位,本项目合作单位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场地和建设要求,完成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并投入使用。
2.5 标段划(略) 个标段
2.6 本项目总投资(略) (略)(由合作单位全额出资)
2.7 本项目最高限价:无
2.8 合作期限: 3 年
2.9 投标报价
(1)普通车位保障报价:保障充电车位作为普通车位使用时的收益,不得低于 (略) (略)/个/月报价,合作单位承诺每月或每年逐额向招标人缴纳。
(2)充电桩经营收入(按每/个/月)(略)成报价:合作单位完成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并投入使用后,承诺经营收入按每/个/月由招标人与合作单位按比例(略)成。
2.(略) 合作形式:
(1)合作单位按建设运营方案完成开发、搭建、调试并投入使用运营。
(2)本项目前期投入及运营过程中所需全部费用均由合作单位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后,招标人与合作单位收入(略)成
(3)招标人提供停车场及新能源充电桩项目建设场地,由合作单位全额投资建设,经营收入每月由招标人与合作单位按比例(略)成。
(4)招标人将取得管理权和使用权的停车场中充电桩的经营管理及收费权利等交由合作单位建设运营,运营期间合作单位自负盈亏,合作单位自付费用对所有停车位有关设施设备进行增加、升级改造及维护,同时负责设备的更新换代工作。
(5)合作单位自行申报相关部门经批准同意后,按标准进行收费。
2.(略) 运营期的维修维护
在运营期内,合作单位应当确保项目所有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若出现故障或损坏的,由合作单位进行维修维护,费用由合作单位自行承担且不从运营收入中作为运营成本扣除。
2.(略) 合同估算价:/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竞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略)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年5月9日 9 时 (略) (略)至 (略)年5月(略)日 (略) 时 (略) (略)(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遵(略)(CBD)5 号楼 8 楼持单位介绍信(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略) (略),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年5月(略)日(略)时(略),地点为其他(贵州省遵(略)(CBD)5 号楼 8 楼)。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略)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略)系方式(略)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略)
地址:(略)5 栋 8 楼
联系人:(略)p>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