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略)4年2月(略)日
项目名称:西安市地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略)-(略)年度)
项目编号:(略)DY-(略)-B(略)
西安市地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略)-(略)年度)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协助公开比选人处理日常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公开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公开比选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略);
2、公开比选申请人未处于被取消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本次公开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与公开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公开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
三、(略)、资格审查及公开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略):凡有意参与本公开比选项目的公开比选申请人需按照(略)表中的(附件1)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请在公开比选(略)截止时间前((略)截止时间:(略)4年3月6日(略)点(略)截止(以(略)时间为准))将(略)表及相关资料的电子版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文件夹名称: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略)到指定(略),(略)地址:(略)。
2、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公开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在(略)截止时间后,对符合(略)要求的公开比选申请人由公开比选人在(略)4年3月6日(略)点(略)前将公开比选文件以电子形式(略)至公开比选申请人。
四、评审时间及地点
1、公开比选申请人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于(略)年3月(略)日9点(略)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西安市尚稷路6号西安地铁运营(略)公司OCC(略)室)参加评审活动;
2、公开比选申请人应在公开比选公告规定的会议截止时间前递交公开比选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公开比选申请文件,公开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公开比选公告媒介
本次(略)(**(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pan>
电 话:(略)-(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