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号桥村仓储厂房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略)-CG-TP-(略)
二、项目名称:(略)号桥村仓储厂房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略)
供应商地址:(略)1 (略) 栋 (略) 号
成交金额(略)((略).(略)(略))
评审报价(略)((略).(略)(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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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略)(略)号桥村仓储厂房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略)(略)号桥村建设一座标准化农特产品仓储厂房,提升农特产品附加值,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建筑约(略)平方米,新建两层标准化仓储厂房共约(略)平方米,新建大门1座,场地硬化和配套附属设施等。
施工工期:(略)日历天
项目经理:秦家亮
执业证书信(略) 等级:二级 证书编号:皖(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志祥(组长)、蔡贵辉、程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略).(略)(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略)电子交易(略)提交,在工作时间向(略)或绩(略)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2#-(略),联系电话:(略)-(略);地址:(略)1号,联系方式:(略)-(略)。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略)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略)
地址:(略)1号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2#-(略)
联系方式: (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span>
电话:(略)-(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