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略)年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下外债发行境外律师专项服务。
三、工作内容:撰写并更新债券发行通函;协助发行人审阅和协商认购协议、债券条款和其他相关交易文件;协助发行人进行符合S规则市场惯例的尽职调查;协助发行人(略)债券上市有关事宜;协调文件签署和交割;就适用的国际证券法律提供咨询服务。
四、标段划(略):本次询比共(略)为1个标段。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至本期外债到期偿还为止。
七、参选人资格要求如下:
1.参选人须为依法注册的律师机构且成立时间(略)年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要求: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合伙人且从业(略)年及以上,具备出具香港/英国/美国法律意见等发债相关法律文件的资质及能力(提供相关证书,若非中文请提供中文译本);
3.主办律师团队要求:参选人拟派的主办律师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3名,并都具有5年及以上执业资格证,具备熟悉境外债发行模式、相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且近三年内((略)年至今)具有境内轨道交通项目境外债券业务专项法律服务业绩(提供证明材料中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
4.参选人及项目团队成员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到行业处(略)或行政、刑事处罚(提供相应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选人根据《关于在
招标投标活动中对
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略)号)的规定,自行通(略)站(***查询参选人是否为
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略)上查询结果“截图(略)站有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记录的参选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本次(略);
6.参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一家单位(略)(按递交(略)资料登记的先后顺序)(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略)包与转包(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
八、(略)方式:
(一)本项目采取(略)和线上同步(略)的方式。
(二)(略)时,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供需求方查验(原件备查):
1.参选申请(略)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略)、法定代表人的(略)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略)。
3.营业执照(可以为三证合一后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有)。
4.参选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如有)。
5.参选人资格要求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6.参选人业绩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资料。
7.参选申请人自行通过“信用***/(略)站(***询参选人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略)上查询结果“截图”。
8.(略)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对比通过后,参选人应递交一套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逐页(略)并装订成册)作为资格证明申请文件递交询比代理,方可视为有效(略)。
(三)线上(略)时,需将上述盖章后的材料扫描(略)至“武(略)”。
凡有意的合格潜在参选人,请于(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3月(略)日(略)(北京时间),在“武(略)”(***进行免费注册,同时在
招标代理机构处递交线下资格证明申请文件。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略)站(***)和武(略)(***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1单(略)1楼(略)室
联系人:(略)贤、韩小玲
电话(略)、(略)、(略)技术支持:汪工
联系方式(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