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惠市同太乡农田设计咨询服务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水(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德惠市同太乡农田设计咨询服务进行内部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德惠市同太乡农田设计咨询服务。
2.2 招标范围:由招标人确定同太乡范围内的建设内容,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招标人确定的排水沟、道路及配套建筑物等开展设计;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图(略)量计算及相应设计报告编写。
2.3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略)日内提交成果。
2.4 项目地址:(略)span>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项目完善的服务要求及售后服务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业丙及以上资质。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略)年-(略)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略)年-(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略)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略)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略)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略)站上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略)活动中须信用信息记录良好,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信用良好承诺书。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时至下午(略)时(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持法人(略)、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略)(以上证件的复印件(略))到长春市二道区珠海路总部基地D区C3A栋长春市水(略)室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地点为长春市仙台大街(略)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3A栋(略)室
联系人:(略)span>
电 话(略)
(略)公司纪检监察部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