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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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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机械电子电器   湖南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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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2024-03-20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合同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货物(略)采购合同编号(略)-GK-(略)-1采购人(全称):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略)(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略)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略)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生活垃圾(略)类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略)SCG-(略)   2.合(略)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折扣率%1生活垃圾(略)类服务项目垃圾处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项(略) 合计金额小写(略).(略) 合计金额大写(略)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序号(略)项名称单位数量折扣率单位:%折扣后单价((略))备注1宣传活动场(略).4指导、配合各社区共同开展垃圾(略)类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生活垃圾(略)类工作认识和参与率。内容包含:宣讲活动、趣味游戏、(略)小礼品等,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小区业主参与到垃圾(略)类中来。每个社区每个季度不少于1场,每场活动参与人数不低于(略)人,全年每季(略)场(每个社区1场),共(略)场。2奖励机制年(略)按创市级示范、省级示范社区及街道奖补的原则(同一社区按照最高奖补,不重复计算)。最终以上级部门发文为准。3厨余垃圾(略)类成效处(略).(略)通过持续做好厨余垃圾(略)督导工作,提升有效厨余垃圾不含餐厨垃圾指标占比平均值达到县考核要求及以上。“厨余(略)类”最终结算金额按考核办法中“桶边指导及厨余(略)类成效”计费标准进行结算。含每日暂存点清洗、垃圾桶维护、更新、暂存点标识标牌维护及更新。4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处(略).(略)已运营启动的蓝屋,配备1名蓝屋管理员,蓝屋管理员负责蓝屋、大件垃圾投放点、装修垃圾投放点的日常管理;负责告知居民蓝屋、大件垃圾投放点、装修垃圾投放点的位置和注意事项;负责可回收物(略)拣打包、有害垃(略)前来收运;负责做好台账登记;负责(略)。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的回收量以进入县级可回收(略)的数据量为准,并按照蓝屋管理效果进行考核。同时可在小区内开展旧物捐赠、旧物交换回收等多种活动形式,(略)垃圾(略)类宣传手册,鼓励居民从源头降低一次性用品使用率。(略)反馈数据以及实际运营的数量为标准,街道按月统计,按季进行考核。5品质督查年(略).(略)成立专人专班进行定期督查,督查内容(略)垃圾(略)类氛围营造导视图、指引牌、楼道宣传、户外宣传、(略)类投放集中点的管理、(略)类设施维护、(略)类投放效果,以及市对县考核、文明创建等垃圾(略)类相关内容。督查采取定点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全部社区进行督察,同时每半月形成督查通报上报街道,为街道考核提供依据。6(略)维护年(略)配合协助街道、社区处理市级数字化,含人员补贴和广告投入。7日常管理年(略)街道范围内垃圾(略)类点位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与更新(略)个小区内的(略)个垃圾(略)类厢房、所有四(略)类点位及二(略)类点位,含新增已入住居民区备注:中标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及税费,采购人不另行(略)费用。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履行期限(略)-(略)-(略)——(略)-(略)-(略).2履行地址:(略))3.3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一)宣传教育、活动培训。指导、配合各社区共同开展垃圾(略)类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生活垃圾(略)类工作认识和参与率。内容包含:宣讲活动、趣味游戏、(略)小礼品等,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小区业主参与到垃圾(略)类中来。每个社区每个季度不少于1场,每场活动参与人数不低于(略)人,全年每季(略)场(每个社区1场),共(略)场。(二)厨余垃圾、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1.厨余垃圾:通过持续做好厨余垃圾暂存点管理工作,提升有效厨余垃圾不含餐厨垃圾指标占比。包含每日暂存点清洗、垃圾桶维护、更新、暂存点标识标牌维护及更新,必要时的厨余垃圾二次(略)拣。数据统计每季度进行一次,统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按季度完成占比(略)阶梯奖补。2.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已运营启动的蓝屋,配备1名蓝屋管理员,蓝屋管理员负责蓝屋、大件垃圾投放点、装修垃圾投放点的日常管理;负责告知居民蓝屋、大件垃圾投放点、装修垃圾投放点的位置和注意事项;负责可回收物(略)拣打包、有害垃(略)前来收运;负责做好台账登记;负责(略)。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的回收量以进入县级可回收(略)的数据量为准,并按照蓝屋管理效果进行考核。同时可在小区内开展旧物捐赠、旧物交换回收等多种活动形式,(略)垃圾(略)类宣传手册,鼓励居民从源头降低一次性用品使用率。(略)反馈数据以及实际运营的数量为标准,街道按月统计,按季进行考核。(三)特色亮点及宣传1.媒体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垃圾(略)类主题宣传活动,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扩大街道生活垃圾(略)类工作的影响力。每季度进行县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4次,全年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4次。2.特色亮点:总结街道及社区在宣传引导、撤桶并点、体系完善、推进(略)类效果等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并加以宣传,争取市级以上层面的推介。3.临时任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迎检、指派任务或上级部门临时工作调度等,需无条件支持配合。(四)品质督查及数字化处置1.成立专人专班进行定期督查,督查内容(略)垃圾(略)类氛围营造(导视图、指引牌、楼道宣传、户外宣传)、(略)类投放集中点的管理、(略)类设施维护、(略)类投放效果,以及市对县考核、文明创建等垃圾(略)类相关内容。督查采取定点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全部社区进行督察,同时每半月形成督查通报上报街道,为街道考核提供依据。2.中标单位需协助配合社区处理上级督查的数字化问题。(五)示范创建(奖励机制)协助街道、社区,开展垃圾(略)类示范创建工作,创建成效显著的(以省、市发文为准)按照比例进行奖补,同一社区按照最高奖补,不重复计算。(六)日常管理1.负责小区开展生活垃圾(略)类工作,规范设置(略)类投放点、配置(略)类收集容器,设施设备(厢房、四(略)类点、二(略)类点、(略)类暂存点)的日常维护与更新。指导物业做好各(略)类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对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与物业保持积极沟通协调,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上报社区、街道进行协调处理。2.台账(略)理:垃圾(略)类台账包括(略)类投放、收集、运输、作业形式、作业时间,以及各类垃圾产生量、收运记录等,定期向采购人及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数据。准确统计小区各类垃圾量,为后期的小区垃圾(略)类减量服务成果提供可靠佐证材料。3.人员管理:按采购需求,中标单位合理配备工作人员,按照《劳动法》相关要求签订合同,制定薪资标准,配套的人员管理、薪资(略)、车辆设备使用,均按照《劳动法》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执行,由中标单位承担,与采购单位无关,采购单位不再增加任何费用。4.结算方式4.1资金(略)方式(略).付款单位: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2.付款方式:按季度(略)(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未达到标准则按本项目考核细则进行扣(略)、扣款)。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五险一金、其他费用、管理费、税金、宣传活动开展费、氛围营造及培训评比费等全部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略)任何费用。4.2收款账户:湖南(略).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略)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略)日内(略)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略)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略)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质量要求1.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配足工作人员,项目经理、技术指导、培训导师、信息报送、品质督查、活动策划必须是专业人员,一人一岗。其中技术指导、项目经理、培训导师具有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须常驻项目地工作。2.工(略)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考核。垃圾(略)类督导员要具备完(略)的垃圾(略)类知识,能带领组织宣传引导员对街道各社区全方位上户宣传,每天定时定点进行(略)类引导,工作人员着装规范、宣传引导文明、服务优质、确保安全。3.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略)类要求,营造氛围,开展系列宣教活动,提高居民知晓、参与率与正确率,全面指导并督促内物业开展垃圾(略)类工作,及时收集统计数据并上报。4.实行“五定”管理法:即定人、岗位、定责、定时、定点。制定督查机制和考核办法,确保工作效果和工作指标数的完成。5.日产日清,定时消杀。对厨余垃圾及时收集转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开展定时消杀,垃圾暂存点、运输车辆定时消杀,确保无“四害”危害。每天开展设备清洗,作业前后对收集容器、运输车辆等进行定时冲洗,垃圾收集容器必须达到“一箱一清洁一消杀”作业标准,确保所有设备表面(略)洁干净无污渍、杂物。6.操作规范,制定并响应垃圾收运应急预案。7.服务期限届满后,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做好项目交接工作。如出现延用与移交设施设备遗失、破损,中标人须视情况负责维修、更换、补充完善后交接,交接时所有设备设施均可正常使用,无缺失。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验收方式:本项目暂时按照长县财发[(略)]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进行验(略)采购政策文件标准,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项目验收,中标人应当对项目验收所需一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3.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略)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存疑事项进行检验检测。如检验检测合格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向第三方机构(略),如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另行向第三方机构(略);任一方先行垫付费用的,费用承担方应于检验检测完毕后向其(略)。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范围和长沙地区的物价水平自行测算,要求进行报价并列出详细的预算表(注明各岗位人员工资标准及奖惩标准),耗材、宣传活动开展费、氛围营造及培训评比费及小礼品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内。2.管理用房:由中标人自行解决。3.甲方不保证乙方的最低业务量,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乘以中标单价予以结算。4.垃圾(略)类服务费实行综合计价,由垃圾(略)类服务管理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等构成。由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和区域自行测算,并列明所有明细项目的费用组成。委托管理合同中的垃圾(略)类服务费用以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为准。中标人应充(略)考虑如突发事件等产生的不可预见费用,采购人不另行追补。中标人对本次垃圾(略)类服务的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5.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按照《星沙街道垃圾(略)类服务外包考核办法((略)年)》的具体要求每月对乙方进行考核验收汇总;采购人每月考查、季度考核,定期对垃圾(略)类服务进行考核,如未达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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