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永(略)经永发改投资字[(略)]4号文批准,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二、永(略)
改建藤田大道、团结路、文明路、幸福路、庆丰路等6条道路,道路总长度(略).7米,建设内容为(略)、交通设施(略)等。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略):一个标段
约 (略).(略)
八、工期要求:(略)日历天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招标范围:改建藤田大道、团结路、文明路、幸福路、庆丰路等6条道路,道路总长度(略).7米,建设内容为(略)、交通设施(略)等。((略)量清单)
十一、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企业必须(略)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要求:拟派出的建造师必须具有(略)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
3、社保证明:建造师、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根据《关于(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略)的通知》(赣建审批〔(略)〕4 号)《关于(略)施工(略)活动中(略)对接(略)信息数据的通知》(略)〔(略)〕(略) 号)规定,(略)施工企业须提供(略)”(***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四大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根据(吉市管办字【(略)】4 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略)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略)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6、企业法定代表人(略)或法定代表人(略)及(略)。
7、根据《永丰县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略)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字[(略)](略) 号)规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工伤保险参保承诺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8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
十三、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十四、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略)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略)评标。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略)页面进行(略)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签到,按废标处理。
3、关于不见面开标特别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十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 4月(略)日 上午8(略)
2、开标时间(略)年 4 月 (略)日 上午8(略)
3、递交投标文件地址:(略)4、开标地址:(略)
招(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 3 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