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吴忠市(略)个(略)检测及修复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吴(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ZCZB[(略)]
项目名称:吴忠市(略)个(略)检测及修复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略) (略)(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略).(略) (略)(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吴忠市(略)个(略)检测及修复项目所有项目内容的监理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为费率招标,最高限价:项目结算金额的1.8%
合同履行期限:与项目进度同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建(略)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略)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略)中国人民(略)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略)〕(略)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略)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略)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略)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2.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略)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2.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略)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略)](略)号文件执行。
2.5按照财(略)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略)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略)(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略)明及(略));3.3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拟(略)师须具备全国注(略)师(略)专业),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4供应商(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3.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3.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3.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8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3.5-3.8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略)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容许(略)包及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8(略)至(略),下午(略)至(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略)持资格要求中3.1-3.3项并按要求填写项目登记回执单到代理机构获取或将所需资料扫描完(略)发至指(略)。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0 (略)(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北京时间)
地址:(略)rong>五、开启
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北京时间)
地址:(略)rong>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本次公告将(略)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同时发布。
(2)请各供应商在(略)结束至开标(略)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略)。调(略)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保障性(略)
地址:(略)8楼
联系方式:徐力、(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略)
地 址:吴忠市利(略)楼(略)
联系方式:杜亚宁、郝婷、马娟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婷、马娟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