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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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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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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17-08-17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延寿县公安街、吉盛路、同庆街道路升级改造设计项目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寿县公安街、吉盛路、同庆街道路升级改造设计项目"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略)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拟使用财政债券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略)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寿县公安街、吉盛路、同庆街道路升级改造设计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址:(略)2.4资金来源:财政债券资金
2.5项目概况:延寿县公安街、吉盛路、同庆街修复破损道路,铺设沥青混凝土,新建人行道路,新建树池等内容。
2.6招标范(略)量清单。
2.7设计周期(略)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略)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略))设计乙级资质、企业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前3年内((略)年(略)月(略)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开始至确定
中标人并履行合同
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
失信(略)或总公司下属(略))、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略)师执业资格、近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略)标段(略)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略)的比例超过(略)%;或者(略)比例虽不足(略)%,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略)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略)公司等);
3.4投标人在购取
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略)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6(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略)时(略),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略)明、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略)上打印页,***质证书、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到哈尔滨市公共(略)(南岗区中山路(略))四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sx***">
4.2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3如需(略)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略)。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略)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略)(南岗区中山路(略))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略)(***.)(略)(***滨公共资源交易(略)(***滨市公共(略)电子公示屏上发布。
7.其他
7.1潜在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略)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略)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略)》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3年内((略)年(略)月(略)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4本项目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略)(***
7.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略)联系。
7.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建设管理处
地址:(略)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略)号(略)楼
邮 编(略)
联系人:(略)电 话(略)-(略)
传 真(略)-(略)
电子(略): lan(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