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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5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清远供电局输电管理所试验检验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输电管理所试验检验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输电管理所试验检验项目(第二次招标)已由以广电财〔(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2.2建设规模:(略)输电管理所试验检验项目(第二次招标),详细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 2(略) 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输电管理所仪表仪器、安全工器具、施工机具等设备试验检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必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许可(略)检测资质的企业或事业法人(略)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证明并颁发CMA认证合格证书(认证项目应包括本标段所检(监)测内容),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从(略)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或以上类似项目。
3.6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3.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略)及中国(略)责(略)、(略)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年 4 月 (略) 日至 (略) 年 4 月 (略) 日,每日上午9(略)时至(略):30 时,下午 (略):00 时至 (略)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禅城区季华(略)投标(略)及(略)。
4.2 投标(略)及(略)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略)申请表(递交原件一式两份,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证明及(略)(递交原件一份);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件、同类项目业绩及其他资料复印件((略)文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一正一副,提交的(略)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书、资料文件为复印件的均需盖章并提供原件校核。投标单位应对提交的(略)资料负责,如果(略)资料记录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略)无效或其他连带问题的,一律由投标单位承担,(略)时提供原件核对)。
4.3 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略) (略),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略)(***span>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n>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略)清远市新城连江路(略)号 地址:(略)场(略)
邮 编: (略) 邮 编: (略)
联 系 人:(略)n> 杨工 联 系 人:(略)n> 谭工
电 话: (略)-(略) 电 话: (略)-(略) 、(略)
公告附件:投标(略)申请表、《监督及投诉》
招 标 人:(略)n> (略)年 4 月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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