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广利港区配套服务区(略)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委托(略)第一海洋研究所对东营港广利港区配套服务区(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东营港广利港区配套服务区(略)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莱州湾西南部广利河河口北侧,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海域,广利河防洪北堤以北,广利港疏港道路以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略).(略)公顷。
(略)m,东、南、西三侧围堰(略)围堰,围堰顶高程取为5.8m。(略)域形成吹填土方量约(略)(略)m3,吹填标高暂定为5.3m。
(略).9(略),工期约4个月。
2、项目主要环境问题
(1)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和建筑垃圾。
(2)施工期土石方运输、场地(略)平、建筑材料运输和堆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废气。
(2)施工期固废外运、建筑材料运输等产生的噪声,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
(3)营运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
(4)营运期空调(略)、变配电室、水泵、机动车辆等产生的噪声。
3、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均统一收集处理,不排海;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略)类收集,集中存放,统一处理,不排海。
(2)施工期地面辅以洒水压尘,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采取铺设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防尘。
(3)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减少夜间施工。
(4)营运期产生的日常生活污水经污水排水(略),排出至室外管(略);服务区设置垃圾箱统一收集生活垃圾,运往垃圾处理站处理。
(5)营运期主要机电设备进行降噪处理,底部铺设隔音,减振材料。
4、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略)-(略)年)》,项目施工、运营过程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生态保护与补偿对策措施、风险事故防范对策措施后,项目所在海域环境质量不会因为项目建设而改变。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广利港区周围村庄军民(略)机关单位的干部职工一级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6、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人:(略)pan>
地 址:山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府前大街(略)号
电子(略):gua(略)
7、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略)第一海洋研究所
电 话:(略)-(略)
传 真:(略)-(略)
联系*** productid="胡" st="on">***>先生
Email: 址:青岛高科园仙霞岭路6号
8、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略)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联系建设单位,向其查询或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公众认为必要索取补充信息时,可以联系评价单位(略)第一海洋研究所。
查询及索取期限为公示之日起(略)日内。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