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大(略)下达的冶财采计〔(略)受大冶市安全生产(略)的委托,拟就大冶市大冶市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冶采〔(略)〕(略)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1.大冶市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服务(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及要求、采购清单)。
2.采购预算(略).(略)。
四、供应商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提供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取得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所投服务在其经营范围内。
3.必须(略)站(<***">***/a>)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须提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略)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5.须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略)。
6、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略)设计冶金行业((略))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都在有效期内;
7、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略)专家库矿山组成员或综合组从事矿山相关行业专家;
(2)具备安全、机电、通风、采矿、地质等专业其中一种高级技术职称,有矿山行业工作经历或经验;
(3)具备安全、机电、通风、采矿、地质等专业其中一种中级技术职称,从事矿山评价工作时间5年以上;
(4)具备一级安全评价师和(略)师资质,从事矿山评价工作时间5年以上。
8、隶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或(略)或自然人)名下的多家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9、为本项目提供前期服务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略)、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注: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制,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详见第五章附件“询价响应文件目录”),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略)“招投标――交易公告”栏目本公告页面(略)本项目询价文件(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