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略)-JL-CZGC-(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机场大路DN(略)建设已由长二发改审批【(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机场大路DN(略)建设项目施工
2.2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3(略)地址:(略)场大路交汇口至机场大路
2.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建设单位自筹,已落实
2.5 工 期:签订合同后2个月
2.6 质量标准:符合(略)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略)
2.7(略)投资额(略).(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略)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略)的相应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略)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近三年((略)5-(略)7)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外省单位承揽本项目须在开标前(略)入吉备案; 3.7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7年9月(略)日至(略)7年9月(略)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略)-(略),下午(略)-(略)(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略)、由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在有效期内)。(以上证件的原件及(略)的复印件)到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略)(略),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略)7年(略)月(略)日(略)时(略),递交地址:(略)n>。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略)、(略)、吉林(略)、《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n>
联系人:(略)pan>
电 话(略)-(略)
地址:(略)2楼招标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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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略)-(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