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略)招标项目已在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登记备案,项目业(略),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交货地(略)指定地点
供货周期(略)日历天
项目标段划(略):
(略)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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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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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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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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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仪器购置(红外烟丝水(略)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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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中烟下发的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对烟丝的水(略)进行测定监控,目前使用的红外水(略)仪NDC(略)已经损坏,需要(略)新的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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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仅需营业执照)等;
3.1.2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2月(略)日至(略)年2月(略)日,每日上午9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口市桥西区古宏大街(略)-(略)河北银行办公楼西侧二楼持以下(略)资料(略):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略)(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略)需携带法人(略)明原件;
3) 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 经办人二代(略)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A4纸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
4.3 投诉电(略)纪检部(略)-(略)、(略)-(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3月(略)日9时(略),地点为张家(略)三楼会议室(张家口市钻石北路与建设东街交(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河北(略)上发布。
7. 招标人联系方式
(略)
地址:(略)9号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font>
电 话(略)-(略)
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略)
地址:(略)3号商业办公楼2单(略)7层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王彦彪
电 话(略)-(略) (略) (略)
传 真(略)-(略)
电子传真(略)转(略)
电子(略):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