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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信息 >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赣州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赣州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采购与招标网   能源,市政房地产建筑   江西   2024-04-30
信息类别:项目核准批复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 能源
所属地区:江西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赣电发展〔20247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委托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完成了赣州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评估。经研究,现就赣州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优化500千伏电网网架结构,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江西省“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等文件,同意建设赣州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2310-360000-04-01-851416)。

项目单位为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项目位于宜春市赣州市章贡区和赣县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1.变电部分

新建赣州北500千伏变电站1座,安装1100万千伏安主变。

2.线路部分

新建500千伏出线8回。

1)吉安南~虔州、瑞金电厂~虔州500千伏线路开断接入赣州北500千伏变电站,新建同塔双回500千伏线路4×7公里,导线截面积4×400平方毫米。

2)吉安南~赣州500千伏线路吉安南侧、瑞金电厂~赣州500千伏瑞金电厂侧改接至赣州北500千伏变电站,新建500千伏线路2×16.8公里,其中单回2×15.1公里,同塔双回2×1.7公里,导线截面积4×400平方毫米。

3)吉安南~赣州500千伏线路赣州侧、瑞金电厂~赣州500千伏线路赣州侧改接至赣州北500千伏变电站,新建500千伏线路37.5公里,其中单回3.9公里,同塔双回2×16.8公里,导线截面积4×400平方毫米。

4)瑞金电厂~虔州与吉安南~赣州500千伏线路搭接,新建500千伏线路0.8公里,导线截面积4×400平方毫米。

3.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和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7271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4543.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项目资本金由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全额出资。

五、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江西省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考虑节能因素,采取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文件附件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607022023XS0026454)、《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赣州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的意见》《中共赣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赣州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表》等。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林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审批、工程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项目不得占用I级保护林地、国家一级公益林、国家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在项目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参建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及管理措施、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向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备案,未完成备案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九、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市、县两级电力行业管理部门要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强化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积极配合国家能源局派驻监管机构及省电力行业管理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限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4430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赣州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 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材 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 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 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其他事项中预备费等如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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