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烟台八角湾海洋牧场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向公众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烟台八角湾海洋牧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烟台八角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海总面积666.1966公顷,规划网箱和浮筏2个功能区,其中网箱养殖用海面积240hm2,筏式养殖用海面积250.45hm2。
本项目总工期14个月,工程总投资8636万元。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套子湾北部海域。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烟台八角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柳耀炀,电话1786281673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青岛海大工程勘察设计开发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如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当地目前主要环境方面问题和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认识、项目建设运营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意见和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意见提出方式及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意见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青岛海大工程勘察设计开发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