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查看。 特别提示:该建造中的渔船在香港海事处申请的建造许可指标已被注销。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略)络电子竞价方式实施拍卖,(略)出价竞买。请(略)“广(略)站,(略)“司法拍卖(略)。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略)账户(略)络账户的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由委托人(略)或者盖章的(略)。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本院签收成交确认书,并(略)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时间:(略)4年6月3日(略):(略)时起至次日(略):(略)时止。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略)钟。
五、竞价规则: 建造中的“大生”号渔船起拍价(略)(略),保证金(略)(略),增价幅度0.5(略)或其(略)数倍。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竞买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滘(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在(略)小时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不统一组织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不明事项请联系承办法官。
七、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所有权移交证明自行到登记部门(略),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该标的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按相关法律、政策处理。按相关政策、法律规定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可由买受人先予垫付,后从拍卖所得价款中予以扣除。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包括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略)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略)个过程。本标的优先(略)权人届时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略)权。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承办法官):(略)-(略)。
(略)。
监督电话:(略)-(略)、(略)。
(略)技术支持:(略)。
本院地址:(略)><(略)址:http:(略).cn/
(略).cn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