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以及军队采购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文山州公安边防支队采购办组织对文山州公安边防支队机要屏蔽室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1 项目名称:文山州公安边防支队机要屏蔽室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2.2 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建设标准和需求;
2.3项目预算:27.1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5 施工地点:文山市;
2.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2.2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日期,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2.3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密码管理局许可的9家屏蔽室建设单位;
3.2.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 19 日至2017年 10月31日每天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磋商);
4.2磋商文件的索取方式:投标人在获取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②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原件;
③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⑤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原件);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5日。
⑥提供企业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供应商2017年01月至今期间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2017年01月至今期间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⑦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国家密码管理局党政系统密码屏蔽室建设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
按以上顺序整理报名资料。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初审合格并签订保密协议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本项目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将再次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2017年11月1日14:30分-15:00时正;地点:文山州公安边防支队(文山市环城东路62号)。
5.2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17年 11月 1日15:00时正,开标地点为文山州公安边防支队(文山市环城东路62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zb.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招标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
采购人:文山州公安边防支队
地 址: 文山市环城东路62号
招标联系人:李助理 常助理
联系电话:18848710966 15912324993
项目参数联系人:字参谋 王参谋
联系电话:15187619651 15126908167
文山州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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