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干渠(朝阳段)新建八厂分水口、2号、5号排空井外电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3120170574K601、CY3120170575K601、CY3120170576K6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干渠(朝阳段)新建八厂分水口、2号、5号排空井外电源工程(方案号:201307212432、201609235314、201610077069)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供用电建设承发包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拆迁办公室。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
2.2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及合同估算价:
建设规模:
A、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干渠(朝阳段)新建八厂分水口外电源工程:
敷设电缆350米,立电杆2基,架设导线210米。
B、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干渠(朝阳段)新建2号排空井外电源工程:
安装分界室1座,敷设电缆1060米,光缆500米,新建电力埋管300米,电缆井10座。
C、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干渠(朝阳段)新建5号排空井外电源工程:
安装分界室1座,敷设电缆4890米,光缆2415米,新建电力埋管1870米,电缆井57座。
合同估算价: 1766(万元)
2.3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6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1月27日
2.4 招标范围: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干渠(朝阳段)新建八厂分水口、2号、5号排空井外电源工程的施工、调试和按规定期限的保修服务。
2.5 其他:破复路面、站室照明、通风不在招标范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五级及以上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10kV及以上送电线路或变配电室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本工程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工作人员中,应至少有2人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证》。
4.信誉要求
4.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时至5:00时(逢法定节假日休息),在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9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报名的同时,在上述地点持《招标文件下载自助终端服务卡》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4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招标文件下载自助终端服务卡》以及U盘,未办理《招标文件下载自助终端服务卡》的,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进行首次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2层接待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2层第 2 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标人:北京市供用电建设承发包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祈年大街8号
联系人:张宬
电话:63120845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供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9层
前台联系人:郑巍
前台电话: 010-67128089-902、903、988
招标文件编制人:黎育蔷
电话:010-63120975
传真:/
电子邮件: jgmjjb@sina.com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