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万家2018至2019年浙江公司小业态消防工程流标及四次招标公告
华润万家就2018至2019年浙江公司小业态消防工程年度项目因有效标书不足三家而流标,特进行四次招标,欢迎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
华润万家2018至2019年浙江公司小业态消防工程年度项目
二、 项目概况
1、本年度标涵盖施工区域为华东区。
2、本年度标主要服务项目为40至150㎡便利店和200至300㎡标超,最大单店面积不超过1500㎡。
三、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
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商业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售后服务能力,银行资信等级A级以上。
4、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它企业兼并(包括收购、重组)和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法院打官司的企业;未被相关机构宣布上了“黑名单”的企业;
5、近3年内与华润万家或7-11、全家等类似品牌有合作的项目或做过类似项目的公司。
6、资质:符合最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证照齐全(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均在有效期之内);
7、拟选派的主要项目组人员齐全,并保证准入考察阶段提供的主要现场管理项目组人员为项目施工实际人员;
8、施工单位的项目联系人和项目经理均需是投标报名单位的劳动合同人,且社保关系在投标报名单位 1 年以上;
9、报名投标前已在华润万家完成准入手续。对于未完成准入手续的报名单位,我司会视项目具体情况安排时间组织考察工作。
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1、除消防资质外,投标单位还应具备设计资质。
四、 预审资料要求
1、工程供应商资质预审文件(见附件一《工程供应商资质预审文件(模板)》)
2、近3年财务财务状况表;
3、诉讼及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单位报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二《投标单位报名信息统计表(模板)》)
五、 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上述资格预审的资料需按顺序整理成册加盖投标方公章后及时送达招标联系人。
电子文件——加盖公章后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扫描成PDF版,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招标联系人,并抄送至华东区招标管理备案邮箱(crvhdqzbgL@crv.com.cn)。(最终电子文件不能超过5MB)
六、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8年9月21日- 2018年10月8日17:00
逾期未送达联系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七、 投标保证金
2.3万元
八、 合同主要条款
付款方式: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 首期工程进度款,为工程完成到95%时(以发包人代表签证为准),发包人签证后 30 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60%的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同时提供相应收据及工程请款单、工程进度报批表。按照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有权随时对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进行检查,如果承包人的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的不符,发包人有权中止支付工程款。
2) 工程结束后,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竣工结算资料,待发包人指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正式审计报告出具并经合同当事人双方确认后,发包人累计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95%,并附有下列条件:
A、承包人需按时完工,同时申请付款时承包人应提供与最终结算金额相等的发票(不得扣除咨询服务费及罚款、违约金等应扣款项后的差额部分等)。
B、承包人需保证施工质量能按国家规定完成,并经验收后,达到合格标准;
C、承包人在申请第二笔款项前,出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给发包人;
D、工程请款单、门店签章的《工程验收记录表》。
3) 质量保证金为最终结算金额的5%,在保修期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确认工程完好后免息支付给承包人。虽然该质量保证金已经支付完毕,但并不免除承包人的保修责任。申请付款时,承包人须提供对应金额的收据及工程请款单、工程保修期满验收记录表。
发包人代付款(包括但不限于标底费用、结算审计费用),承包人违约金、赔偿金等应扣款项,由发包人发知会给承包人,从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
本合同中约定的发票,均为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为10%)。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浙江)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秋涛北路248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5355066170
电子邮箱: zhouwenhua19@crv.com.cn
十、 审查备案
监督人员:邹经理(0571-28291590 zouxiaoyan@crv.com.cn)
供应商提交报名资料时,须抄送华东区招标管理备案邮箱(crvhdqzbgL@crv.com.cn),邮件标题:小业态消防工程年度项目招标资格预审资料。
提醒: 1. 请报名单位在提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招标单位对接人员进行确认,因技术原因(包含不限于网络故障、邮箱容量限制、病毒安全防控等)等非主观因素,致使招标人没有收到相关报名资料,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报名单位可通过以下途径行使合法权益主张。 1) 与公告载明的联系人进行有关技术、商务等方面沟通; 2) 或致电我司申诉电话(0571-28291590),但须提供证据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