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西单办公楼二期装修改造家具家电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西单办公楼二期装修改造家具家电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C-A1-2461002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西单办公楼二期装修改造家具家电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根据西单办公楼二期装修改造规划,拟采购一批办公家具家电。更多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四、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交货(完成家具家电的生产、运输及安装)
五、供货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1号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六、中标数量:1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注册成立的时间不少于3年(含);
3. 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4. 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5.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7. 须是所投产品(家具类)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为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原件、投标货物生产能力说明原件;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代理商资格声明原件、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代理授权书(原件)或制造商与代理商签订的产品代理协议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接受一个身份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8. 具有近3年至少2个(含)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9. 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
10. 提供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11.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招标文件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密封):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①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2021年2月以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复印件;
② 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③ 须是所投产品(家具类)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为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原件、投标货物生产能力说明原件;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代理商资格声明原件、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代理授权书(原件)或制造商与代理商签订的产品代理协议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接受一个身份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④ 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
⑤ 提供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⑥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网页截图;
⑦ 具有近3年至少2个(含)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⑧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须提供以上情况投标声明函原件);
⑨ 授权委托书(原件);
⑩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可微信支付),文件售后不退。
3.购买时间:2024年02月20日-2024年03月11日,0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
4.购买地点: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上要求报名资料至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5.购买登记: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信托大厦)。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十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1号
邮 编:100031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田云江、王小平
联系电话:010-88019358-826
传 真:010-88357518
邮 箱:gxzbtyj@sina.com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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