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武汉城投停车场投资建设根据武汉道路停车发展需要,现需对武汉市8(略)城区新增停车泊位施划、原有磨损严重及施工占用后恢复的道路停车泊位施工项目向社会开展公开比选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址:(略)8(略)城区包括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高新区。
2.2 比选范围:武汉市8(略)城区新增停车泊位施划、制作及安装收费公示牌、原有磨损严重及施工占用后恢复的道路停车泊位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内容。
2.3泊位施划工作内容及数量(略)
(一)新增泊位约(略)个(略)、泊位标线;2、泊位编码;3、泊位导向箭头。
(二)恢复泊位(略)、泊位标线约(略)㎡;2、泊位编码约(略)个。
(三)收费公示牌(略)、立杆式标志杆及标志板制作约(略)套;2、附着式标志杆及标志板制作约(略)套;3、立杆及标志板基础安装约(略)套。
(四)其他
除线:去除需施划泊位内及周边的标线或经交管部门批准需去除的标线及泊位约(略)㎡。
非机动车道标线:应交管部门要求对设置的新增泊位旁增设非机动车道线约(略)㎡。
2.4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略)年(略)月(略)日。
2.5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略)的独立法人。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略)(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略)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略)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4参选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4)(略)(略)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略)质量问题的。(5)参选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6)参选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由参选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证明)。
3.5
3.6本项目对竞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略)年1月(略)日至(略)年1月(略)日,每日上午(略)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发展二路3号俊隆科技园A座五楼5(略)室,持法人(略)和居民(略)比选文件。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2月7日(略)时(略),地点为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发展二路3号俊隆科技园A座五楼5(略)室。
5.2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m(略)站(***xxgg/ztbxx/)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址:(略)3号俊隆科技园A座5楼
联系人:(略)pan>
电 话(略)-(略)(略)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