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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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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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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18-07-13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郑州铁路局“2018年电力机车配件第八批”(11807030)采购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略)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略)“(略)年电力机车配件第八批”((略))采购
(二)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供货说明
(1)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各标段须注明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到站为使用单位指定材料仓库。
(2)本采购确定中标单价。数量为估算值,根据(略)各机务段生产实际使用情况数量会有所变化,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中标人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3)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略)年6月(略)日。
(4)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物资供应总(略)财务规定,(略)结算手续。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供应商根据物资供应总段订货通知7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地点。
(5)使用单位((略)各机务段)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
2.产品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产品质保期:自产品上车之日起不少于(略)个月(特殊要求除外),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免费进行更换,并赔偿我方损失。
(2)中标商在接到用户反映信息时,必须在(略)小时内做出回应,(略)小时内到达用户所在地进行处理。
3.验收标准
(1)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机车车辆监造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运[(略)](略)号)文件要求,验收目录范围内的投标物资交货时须附有铁路验收机构开具的铁路机车车辆(略)部件/电务车载设备竣工移交记录。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直接授权的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代理商投标须在标书中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颁发的正式销售授权证书(或者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证书),以及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生产厂家全部承担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携带原件(略)备查。同时,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与本次招标物资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含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等生产资质)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或和投标产品相关的(略)机产品与主机厂配套的资质或技术协议或供货合同或合格供方证书。
5. 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满足国家(略)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提供产品生产资质、审查证明、上车运行使用证明等相关资料。
6.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相(略)专业处室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运行使用证明。
7. 投标人须具有该产品近三年内铁路行业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8.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投标产品的(略)年至(略)年间的报关单等报关材料(进口产品)。
9. 属于总公司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CRCC认证证书。
(略).(略)(原铁道部)、(略)通报期;投标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略)(原铁道部)、郑州(略)(原铁道部)、(略)信用评价')" rel="nofollow" style="color:blue;">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注:潜在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中1-8项为选择项,9、(略)项为必备项。具体要求详见附表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特别注意每包件对第1、第2项的选择。
(略).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汇入指定账户,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填制“投标(略)表”(见附件1)、同时附带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复印件),在下述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传真电话(略)-(略))至(略)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
2.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略)1号楼(略)室)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7月(略)日,每天上午9(略)时—(略)时,下午(略)—(略)时(北京时间);
4. 汇款账户:
汇款帐户(优先):
(略)公司物资供应总段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略)
银行账号(略)-(略)
用途或备注:标书款
汇款账户(备选):
(略)公司物资供应总段
开户银行:郑州市建(略)
银行账号(略)
用途或备注:标书款
5. (略)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6. 请投标(略))(略)并通过审核,以备后续结算、供货时使用;
(略)上进行采购订单签认;
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采购订单发货、依据采购订单开具发票、依据采购订单进行结算,并(略)别向用料单位和结算单位提供经过签章的纸质采购订单。
7. 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略):汇款成功后,(略)招标文件费用发票前,请把本单位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略)地址:(略)1号楼财务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见招标文件;
2.地址:(略)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名称:(略)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
地址:(略)1号楼(略)室)
邮编(略)
联系方式联系人:(略)p>赵工电话: (略)-(略)
传真(略)-(略)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略)物资供应总段:李工 (略)-(略)
(略)郑州机务段: 董工 (略)-(略)
(略)新乡机务段: 郭工 (略)-(略)
(略)洛阳机务段: 何工 (略)-(略)
(略)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