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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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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18-07-15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教学楼地库划线和交通设施及室外道路标线工程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1. 招标条件
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教学楼地库划线和交通设施及室外(略),项目编号(略)-(略)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师范大学,项目出资: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址:(略)历天完工。
预算资金(略),(略).(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略)专业承包(略)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略)专业(略)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有中标资格。
3.5不统一组织(略)考察,投标人自行咨询或考察并承担因自身不细、不慎等造成的任何损失。
3.6按照黑建招〔(略)〕(略)号文(略)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项目经理)。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上述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略),出示本人(略),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招标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略)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略)】(略)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略)】(略)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9公司近三(略)业绩佐证材料,要求合同金额须达到(略)(含)以上(中标通知书、合同(略)址缺一不可);注: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不能完全反应上述业绩要求,可以提供业主证明等作为补充证明材料,业主须是投资建设单位。
3.(略)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略)址,缺一不可);
3.(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7月(略)日每日上午8(略)时-(略)时,下午(略)时-(略)时(法定假日除外)到黑(略)(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明珠公寓1单(略)楼(略)室)(略)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略)每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8月6日下午(略)时(略),地址:(略)4号明珠公寓1单(略)楼(略)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大学
联系人:(略)nbsp;
联系电话:(略)-(略)
地 址: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南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黑(略)
联 系 人:(略)nbsp;
联系电话:(略)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明珠公寓1单(略)楼(略)室
开户名称:黑(略)
开户银行:哈尔滨(略)
账 号(略)
黑(略)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