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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18-11-12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运营维护项目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略)监控(略)运营维护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略)监控(略)运营维护项目;
2.2 招标范围:污水厂(略)监控(略)运营、维修等与污水厂(略)监控(略)运营、维修的有关工作;计划服务费用(略)/年;
2.3 服务内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耗材更换等事项,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检测工作正常开展;
2.4 项目建设地址:(略)2.5 服务期(略)年;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从事本项目及经营范围和能力。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力量及管理能力,近五年内至少拥有一个(略)监控(略)运营维护类似业绩的项目经验;
3.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 (略)站(***(略)站(***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5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略)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略)至(略),下午(略)至(略)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略)号(略)室(略)处持下列证件及资料(略)并(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略)复印件1份);
(2)企业法定代表人(略)原件(原件1份);
(3)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略)原件及复印件((略)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
4.3 (略)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略) (略)。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略)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地址:(略)>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地址:(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7楼
联系人:(略)悦
电话: (略)-(略)、(略)
招投标监督部门: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住房和(略)招投标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