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1资质要求: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其中一种资质情况:①(略)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同时具备(略)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和(略)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1.2财务要求: ①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略)人民币。②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略)人民币。③近三个年度的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略)人民币。④近三个年度至少有2年盈利。 1.3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成功完(略)至少 1 个标段(其中有1个标段里程不小于8 km),且累计里程不小于(略)km。 1.4信誉要求: 在最新年度广东省(或江门(略)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 rel="nofollow" style="color:blue;">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初次进入广东省(或江门市)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1名,资(略)师或以上职称,(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 6 个月,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略)专业二级(略)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项目总工1名,资格要求:路桥(略)师或以上职称,(略)技术工作岗位累计6个月,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以上人员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类(或标段) 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个; (5)联合体牵头人(略)量必(略)量的(略)%; (6)联合体各方应(略)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在“***/)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略)”(***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