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略)D(略)
根据兴化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兴(略)经济合作社委托,兴化市农村产权交易(略)决定对联谊村(翟家)流标鱼塘对外发包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 个标段。
标段1(略)、原石井富,上荒田东垛沟面积约(略)亩,上荒田南面积约(略)亩,下荒田面积约(略)亩,原沈礼刚,面积约(略)亩,现合并一个标段约(略)亩(不丈量),发包年限五年,从(略)年4月(略)日起至(略)年1月(略)日止(不足5年按5年计算,接塘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前),标底价(略)/年/亩,投标方先缴纳第一年的标底承包金(略),同时投标方缴纳合同保证金(略)(可抵最后一年对应的承包金),以后年度的承包金为一年一缴,并在上一年度的(略)月(略)日前缴清。投标保证金(略)。
二、时间地点
1、(略)时间及地址: (略)年4月(略)日(略)时 - (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农村产权(略)或(略)。(注:投标人须(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前缴纳标底承包金、合同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节假日除外)
2、交易时间及地址: (略)年4月(略)日(略)时 (略)农村产权(略)交易。(如不按时进场招标,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略) 。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交易方式,线下交易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农村(略)工作人员根据本项目的线下交(略)上操作。意向受让方自行(略)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略)并实名(略)上自行(略)人,请在(略)当天并在(略)截止日(略)农(略)址为http://app3***(略)***mber/login.do。
2、个人会员实名认证(略)农村(略)认证。(略)认证请携带以下证件材料(略)原件、银行卡、(略)卡时预留的手机号(用以接收短信验证码)。
3、以上操作也(略)农村产权(略)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
4(略)上成功(略)后(略)农村(略)审核通过,(略)方(略)会员账号,查看缴款账号,或者以(略)短信中的缴款通知单为准。
5、标底承包金须本人自己操作缴费,并按(略)短信缴费通知单为准。合同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略)处缴至(略) 农村产(略))账户内(账户名:兴(略)会计(略),账号(略),开户行:兴化农(略)),多余(竞价)部(略)以现金或(略)处开具的预缴款凭证参加竞标(现金自行保管),如有疑问可咨询(略)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未中标方所缴纳的标底承包金、合同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退还,标底承包金、合同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6、(略)结束后,如产生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 竞 价 方式,竞价轮次不限,价高者中标。竞价顺序按(略)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竞价人须按规定报价,如放弃或不进场招标或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7、项目成交后,资源管理费按总成交价的5%收取,由村负担。
8、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中标方不按时签订合同,视同违约行为,违约金按总承包价的(略)%(含溢价款)计算,标段重新招标。
9、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略)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县农村(略)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者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略)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者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略)、本公告在 兴化市 农村产(略)站同时发布。
(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
兴(略)农村产权交易(略)(盖章)
(略)年4月9日
联谊村翟庄荒田鱼塘承包合同(样稿)
发包(略)经济合作社 (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资源翟庄荒田面积约(略)亩,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招标方式,现由乙方 中标承包,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围
四址:东至铁陈塘,南至铁陈塘,西至西大圩,北至铁陈塘,(原沈礼刚承包上荒田(略)亩塘、石锦富承包上荒田东垛沟(略)亩、下荒田(略)亩、上荒田南(略)亩合并)面积约(略)亩(不丈量),就目前现状发包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和上缴方式
1、承包期一订5年,即(略)年4月(略)日起至(略) 年 1月(略)止(不足5年按5年计算,接塘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前)。
2、缴款方式:先上缴第一年承包款 (略),以及合同保金(略)(可抵最后一年对应的承包金),其余各年度承包款均于上一年度的公历(略)月(略)日前一次性交清。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维护乙方养殖业生产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在承包期内,如有不法侵权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调解和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解决。
2、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洪涝灾害或旱灾,造成损失,也不得延长承包期并不给予补偿。
3、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私自转包,如确需转包,必须经甲方同意,见证后方可转包。
4、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无(略)、村规划项目建设,甲方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所减少面积扣除未到期年度相应承包金。
5、乙方在承包期内接水、接电事项自行处理,塘口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合同届满时,塘口上乙方所有的固定资产及水电事项由其自行处理,不得妨碍甲方下一轮发包。
6、乙方在承包期间,自费修筑圩堤,合同届满时不得人为破坏,,并按最后一年底自然现状,无偿交给甲方所有,不得妨碍甲方下一轮发包,出现毁坏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违约责任
1、在承包期内,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承包金总额的(略)%处以罚款,本合同如与国家法律、政策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双方不按违约责任处理。
2、本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3、本合同一式(略)份,甲、乙双方各(略)农村产权(略)各执一份,双方合同(盖章或捺(略)农村产权(略)见证后生效。
甲方(略)经济合作社 乙方:
法人代表:
鉴证(略)农村产权(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