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略)非免疫规划疫苗的质量和供应,满足群众对非免疫规划类疫苗的需求,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略)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等有关要求,(略)拟于近期开展(略)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品种
《(略)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疫苗。
二、遴选办法
1.科学评估、集体决策,全程监管,坚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略)的《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中进行遴选。
3.崇(略)疫苗管理遴选工作组拟在3月组织召开遴选会议,遴选时应综合考虑疫苗质量、规格、价格、知名度、信誉、售后服务、往年使用情况等因素参与综合遴选。
4.遴选周期原则上为1年1次,遴选周期中增补纳(略)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的疫苗品种,疫苗具有唯一性的,可组织召开遴选会议;疫苗非唯一性的,列入下一年的遴选目录,周期内不召开遴选会议。突发事件需要应急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实行一事一议的原则,经“三重一大”决策即时采购。
5.投票结果在遴选会结束后1个工作日在“崇仁疾控”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参加遴选的供应商或生产厂商需提供资料
1.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药品GMP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配送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与疫苗配送企业签订的配送协议;
3.产品质量相关资料;
4.出具质量及服务保证承诺书,保证及时供应采购的疫苗;
5.出具规范销售承诺书,保(略)内从事的疫苗质量和销售工作合法合规,不得出现给予销售回扣、虚假宣传、未经许可(略)宣传资料等相关现象。
四、遴选程序
1.有意向参与的企业,请于(略)年3月(略)日(略):(略)前提交企业产品资料和遴选申报表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2.崇(略)负责对疫苗生产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申报资料不完(略)的,取消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
3.(略)卫生健康委员会(略)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专家库中临时抽取人员组成本年度疫苗采购遴选小组,由小组成员投票确定入选疫苗。
五、资料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资料提交地址:(略)系人:(略)系电话:(略)-(略)。
<(略):https:(略).cn/Home/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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